1、应用中不可直接使用日志系统(Log4j、Logback)中的 API,而应依赖使用日志框架SLF4J 中的 API,使用门面模式的日志框架,有利于维护和各个类的日志处理方式统一。
2、所有日志文件至少保存 15 天,因为有些异常具备以“周”为频次发生的特点。网络运行状态、安全相关信息、系统监测、管理后台操作、用户敏感操作需要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 6 个月。
3、应用中的扩展日志(如打点、临时监控、访问日志等)命名方式:
appName_logType_logName.log。logType:日志类型,如 stats/monitor/access 等;logName:日志描述。这种命名的好处:通过文件名就可知道日志文件属于什么应用,什么类型,什么目的,也有利于归
类查找。
4、在日志输出时,字符串变量之间的拼接使用占位符的方式。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and symbol: {}”, id, symbol);)
5、对于 trace/debug/info 级别的日志输出,必须进行日志级别的开关判断。
(日志级别:
日志记录器(Logger)的行为是分等级的。分为OFF、FATAL、ERROR、WARN、INFO、
DEBUG、ALL或者您定义的级别。Log4j建议只使用四个级别,优先级从高到低分别是 ERROR、
WARN、INFO、DEBUG。通过在这里定义的级别,您可以控制到应用程序中相应级别的日志信息
的开关。比如在这里定义了INFO级别,则应用程序中所有DEBUG级别的日志信息将不被打印出
来,也是说大于等于的级别的日志才输出。)
6、避免重复打印日志,浪费磁盘空间,务必在 log4j.xml 中设置 additivity=false。
7、异常信息应该包括两类信息:案发现场信息和异常堆栈信息。如果不处理,那么通过关键字 throws 往上抛出。
异常日志-日志规约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4-03-20 16:50:56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