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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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bstract 修饰的关键字来修饰一个类时,这个类叫抽象类;
用abstract 来修饰的方法叫抽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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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和类之间有共同特征,将这些具有共同特征的类进一步抽象成抽象类。由于类本身是不存在的,所以无法创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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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也属于引用数据类型,不是基本数据类型。
抽象类的定义:
语法:
[ 修饰符号类表 ] abstric class 类名(){ 类体;}
abstract class 类名{}
定义方法:
abstract 返回值 抽象方法名 (形参类表); (注意。最后是分号)。
表示没有实现的方法,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public abstract void dosome();
抽象方法函数括号后面没有大括号,是分号。
抽象方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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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方法体,以分号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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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修饰符列表有abstrict 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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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中不一定有抽象方法,但是抽象方法一定出现在抽象类中。
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被声明为抽象类,
抽象类必须被继承,
抽象方法必须被重写。
//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Animall{
//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void move();
}
class bird extends Animall{
//继承的是抽象方法,所以对原方法重写。
public void mov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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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非抽象类继承抽象类,必须将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实现了(必须)。
java强制要求,不然报错。这里的方法覆盖或者重写,也可以叫做 实现,对抽象类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