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SS,子元素bai从父元素继承属性。但是它并不总du是按此方式工作zhi。看看下dao面这条规则:
body{ 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站点的body元素将使用Verdana字体(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体的话)。
通过CSS继承,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p,td,ul,ol,ul,li,dl,dt,和dd)。不需要另外的规则,所有body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Verdana字体,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也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比方说,Netscape就不支持继承,它不仅忽略CSS继承,而且也忽略应用于body元素的规则。IE/Windows直到IE还存在相关的问题,在表格内的字体样式会被忽略。
友善地对待Netscape
幸运地是,可以通过使用称为"BeKindtoNetscape"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CSS继承的问题。
body{ 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 p,td,ul,ol,li,dl,dt,dd{ 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
.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这么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带宽,但是如果需要对Netscape用户进行支持,就不得不这么做。
CSS继承是一个诅咒?
如果不希望"Verdana,sans-serif"字体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该怎么做,比方说,希望段落的字体是Times。没问题。创建一个针对p的特殊规则,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
body{
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
td,ul,ol,ul,li,dl,dt,dd{
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
}
p{
font-family:Times,“TimesNewRoman”,serif;
}
CSS语法的继承及其问题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2-10-10 16:23:07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