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小白:第十三天

PYTHON小白:第十三天
1、 类和对象
类是面向对象的重要内容,可以把类当成一种自定义类型,可以使用类来定义变量,也可以使用类来创建对象。
1.1 定义类
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过程中有两个重要概念:类(class)和对象(object,也被称为实例,instance),其中类是某一批对象的抽象,可以把类理解成某种概念;对象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实体。
Python定义类的简单语法如下:

类名只要是一个合法的标识符即可,但这仅仅满足的是Python的语法要求:如果从程序的可读性方面来看,Python类名必须是由一个或多个有意义的单词连缀而成的,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全部小写,单词与单词之间不要使用任何分隔符。
从上面定义来看,Python定义有点像函数定义,都是以冒号(:)作为类体的开始,以统一缩进的部分作为类体的。区别在于只是函数定义使用def关键字,而类定义则使用class关键字。
Python的类定义由类头(指class关键字和类名部分)和统一缩进的类体构成,在类体中最主要的两个成员就是类变量和方法,如果不为类定义任何类变量和方法,那么这个类就相当于一个空类,如果空类不需要其他可执行语句,则可使用pass语句作为占位符。

类中各成员之间的定义顺序没有任何影响,各成员之间可以相互调用。
Python类所包含的最重要的两个成员就是变量和方法,其中类变量属于类本身,用于定义该类本身所包含的状态数;而实例变量则属于该类的对象,用于定义对象所包含的状态数据;方法则用于定义该类的对象的行为或功能实现。
Python是一门动态语言,因此它的类所包含的类变量可以动态增加或删除–程序在类体中为新变量赋值就是增加类变量,程序也可在任何地方为己有的类增加变量;程序可通过del语句删除已有类的类变量。
类似的是,Python对象的实例变量也可以动态增加或删除–只要对新实例变量赋值就是增加实例变量,因此程序可以在任何地方为己有的对象增加实例变量;程序可通过del语句删除己有对象的实例变量。
在类中定义的方法默认是实例方法,定义实例方法的方法与定义函数的方法基本相同,只是实例方法的第一个参数会被绑定到方法的调用者(该类的实例)–因此实例方法至少应该定义参数,该参数通常会被命名为self。
在实例方法中有一个特别的方法:init,这个方法被称为构造方法。构造方法用于构造该类的对象,Python通过调用构造方法返回该类的对象(无须使用new)。
构造方法是一个类创建对象的根本途径,因此Python还提供了一个功能:如果开发者没有为该类定义任何构造方法,那么Python会自动为该类定义一个只包含一个self参数的默认的构造方法。
Python的类大致有如下作用:
 定义变量
 创建对象
 派生子类
1.2 对象的产生和使用
创建对象的根本途径是构造方法,调用某个类的构造方法即可创建这个类的对象,Python无须使用new调用构造方法。

在创建对象之后,接下来即可使用该对象了。Python的对象大致有如下作用。
 操作对象的实例变量(包括访问实例变 的值、添加实例变量、删除实例变量)。
 调用对象的方法。
对象访问方法或变量的语法是:对象.变量|方法(参数)。在这种方式中,对象是主调者,用于访问该对象的变量或方法。

定义一个类就是为了重复创建该类的对象,同一个类的多个对象具有相同的特征,而类则定义了多个对象的共同特征。从某个角度来看,类定义的是多个对象的特征,因此类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实体,对象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实体。
1.3 对象的产生和使用

为p对象动态增加实例变量,只要为它的新变量赋值即可;也可以动态删除实例变量,使用del语句即可删除。
Python是动态语言,当然也允许为对象动态增添方法。但需要说明的是,为p对象动态增加的方法,Python不会自动将调用者自动绑定到第一个参数(即使将第一个参数命名为self也没用)。

对于动态增加的方法,Python不会自动将方法调用者绑定到它们的第一个参数,因此程序必须手动为第一参数传入参数值。
如果希望动态增加的方法也能自动绑定到第一个参数,则可借助于types模块下的MethodType进行包装。

1.4 实例方法和自动绑定self
对于在类体中定义的实例方法,Python会自动绑定方法的第一个参数(通常建议将该参数名为self),第一个参数总是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根据第一个参数出现位置的不同,第一个参数所绑定的对象略有区别。
 在构造方法中引用该构造方法正在初始化的对象。
 在普通实例方法中引用调用引用该方法的对象。
由于实例方法(包括构造方法)的第一个self参数会自动绑定,因此程序在调用普通实例方法、构造方法时不需要为第一个参数传值。
self参数(自动绑定的第一个参数)最大的作用就是引用当前方法的调用者,比如前面介绍的在构造方法中通过self该对象增加实例变量。也可以在一个实例方法中访问该类的另一个实例方法或变量。
方法的第一个参数所代表的对象是不确定的,但它的类型是确定的–它所代表的只能是当前类的实例;只有当这个方法被调用时,它所代表的对象才被确定下来,谁在调用这个方法,方法的第一个参数就代表谁。

上面代码的run()方法中的self代表该方法的调用者,谁在调用run()方法,那么self就代表谁。因此该方法表示:当一个Dog对象调用run()方法时,run()方法需要依赖它自己的jump()方法。
当Python对象的一个方法调用另一个方法时,不可以省略self。此外,在构造方法中,self参数(第一个参数)代表该构造方法正在初始化的对象。

上面程序中第一行粗体代码以方法形式调用User对象的test()方法,此时方法调用者当然会自动绑定到方法的第一个参数(self参数);程序中第二行粗体字代码以函数形式调用User对象的test()方法,看上去此时没有调用者了,但程序依然会把实际调用者绑定到方法的第一个参数,因此上面程序中两行粗体字代码的输出结果完全相同。
self参数作为对象的默认引用时,程序可以像访问普通变量一样来访问这个self参数,甚至可以把self参数当成实例方法的返回值。

从上面程序中可以看出,如果在某个方法中把self参数作为返回值,则可以多次连续调用同一个方法,从而使得代码更加简洁。但是这种self参数作为返回值的方法可能会造成实际意义的模糊,例如上面的grow方法用于表示对象的生长,即age属性的值加1,实际上不应该有返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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