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评价的概念
“双评价”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指基于特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保护目标,一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最大合理规模。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是指在维系生态系统健康和国土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等要素条件,特定国土空间进行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2.产生的原因
基于县域尺度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当前国家县域层面摸清本底资源条件以及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和基础。
3.双评价的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开展资源环境本底评价,包括人居环境适宜性评价、地质环境稳定性评价、生态功能重要性与生态脆弱性评价等;二是开展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等资源类或环境类单要素承载力评价;三是在单要素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承载力的综合与集成评价;四是根据特定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指向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关系
在实践工作中,普遍认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对资源环境本底特征的综合评价,适宜性评价是对国土空间进行城镇建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适宜程度的评价;承载力评价是适宜性评价的前提、适宜性评价是承载力评价的延伸。但从本质上看,承载力与适宜性具有内在统一性,都是包含数量与方向的向量概念,首先需要确定承载的对象或者开发利用的目的,然后才能评价承载力的大小或者适宜程度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