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课是学习法学的基础课程,对于我们法学生学习法学具有宏观的指导意义。法学概论课是我们学习法学的启迪,下面我想谈谈自己学习法学概论课的心得体会。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学概论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论法的精神》《宪法学讲义》等法律著作和教材。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学概论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学概论也是如此。才开始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学概论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学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学。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这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学概论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我不是药神》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党的十九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法学概论的学习,开启了我学习法学的大门。接下来,我将努力把法学概论的知识吃透,力求在以后的法学学习中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