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继承与派生

继承与派生

概念:
一个类产生一个具有其特性的新类叫做派生
一个类获取另一个已有的类的特征的过程叫做继承

不论是继承还是派生都会将原先类中的特征(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给新产生的类,即派生类一旦被创造出来便有基类的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

一般形式:

class 派生类名: 访问类型 基类名
{
派生类体
}

例如:

class B:public A
{
int x;
}

注意,如果没有声明继承的方式,那么默认为是private

三种方式:public,private,protected
区别:
public类型基类成员到派生类中访问权限不变(+)
private类型成员都变成private(-)
protected类型成员,基类和派生类之间可以使用,但是类外不可以使用(#)

派生类构造函数一般形式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总形参表列):基类构造函数(实际参数表列)
{
派生类中新增数据成员初始化语句
}

派生类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执行顺序

先执行基类构造函数,再执行派生类构造函数
先执行派生类析构函数,再执行基类构造函数
(若有多层派生关系,那么只执行每个派生类的基类构造与析构,并不是全执行)

多继承

自然地做到了对单继承的扩展,可以继承多个类的功能

派生类构造函数名(总形式参数表列)
:基类1构造函数(实际参数表列)
基类2构造函数(实际参数表列)
基类3构造函数(实际参数表列)
{
派生类中新增数据成员初始化语句
}

解决继承与派生的二义性

1.两个基类又同名成员
用的时候用A::a=233131声明属于哪个(属于对象的a)
2.基类和派生有同名成员
派生类中
A::a=21231
派生类外:
(类名→)c1.A::a=3213(c1)(c1类A对象的a)
ps:同名覆盖,如果派生类中有与基类同名的数据成员,那么基类中的数据成员将会被屏蔽,成 为不可见成员,但是如果是函数名相同,但是参数不同,则视为重载
3.两个基类从同一个个基类派生而来
AB继承于N,而C继承AB两个基类,则产生同名数据成员,同样的,加域运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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