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笔记
1. 继承概述
继承是面向对象三大特征之一。可以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还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追加属性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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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关键字和super关键字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super(); super(name,10);等
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super.call; -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方法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无参的构造方法!
因为子类会继承父类中的数据,可能还会使用父类的数据。所以,子类初始化之前,一定要先完成父类数据的初始化
每一个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默认都是:super();
如果父类中没有无参构造方法,只有带参构造方法,该怎么办呢?
通过使用super关键字去显示的调用父类的带参构造方法在父类中自己提供一个无参构造方法
推荐:自己给出无参构造方法。 -
方法重写(不是方法重载!)
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父类私有成员子类是不能继承的)
子类方法访问权限不能更低(public> 默认>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