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有关面向对象的总结上

本文详细介绍了面向对象编程中的核心概念——类与对象。类是对一类事物的抽象描述,而对象是类的具体实例。文章讲解了类的结构,包括属性、方法和构造器,以及方法的重载和封装性原则。此外,还阐述了属性与局部变量的区别,构造器的作用以及构造器的重载。通过对这些基本概念的理解,读者可以更好地掌握面向对象编程的基石。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提示:文章写完后,目录可以自动生成,如何生成可参考右边的帮助文档

提示:以下是本篇文章正文内容,下面案例可供参考

1.类与对象

类:对一类事物的描述,是抽象的、概念上的定义
对象:是实际存在的该类事物的每个个体,因而也称为实例(instance)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重点是类的设计
设计类,就是设计类的成员。
二者的关系:
对象,是由类new出来的,派生出来的。
面向对象思想落地实现的规则一

  • 1.创建类,设计类的成员
  • 2.创建类的对象
  • 3.通过“对象.属性”或“对象.方法”调用对象的结构
    补充:几个概念的使用说明
  • 属性 = 成员变量 = field = 域、字段
  • 方法 = 成员方法 = 函数 = method
  • 创建类的对象 = 类的实例化 = 实例化类
Person p1 = new Person();
Person p2 = new Person();
Person p3 = p1;//没有新创建一个对象,共用一个堆空间中的对象实体

说明:
如果创建了一个类的多个对象,则每个对象都独立的拥有一套类的属性。(非static的)
意味着:如果我们修改一个对象的属性a,则不影响另外一个对象属性a的值。
匿名对象:我们创建的对象,没显式的赋给一个变量名。即为匿名对象
特点:匿名对象只能调用一次。

        new Phone().sendEmail();
		new Phone().playGame();
		
		new Phone().price = 1999;
		new Phone().showPrice();//0.0
		应用场景:
       PhoneMall mall = new PhoneMall();

       //匿名对象的使用
      mall.show(new Phone());
       其中,
     class PhoneMall{
	 public void show(Phone phone){
		phone.sendEmail();
		phone.playGame();
	}
}

2.类的结构之一:属性

对比:属性 vs 局部变量
1.相同点:

  •  1.1 定义变量的格式: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变量值
    
  •  1.2 先声明,后使用
    
  •  1.3 变量都其对应的作用域 
    

2.不同点:
2.1 在类中声明的位置的不同

  •  属性:直接定义在类的一对{  }内
    
  •  局部变量:声明在方法内、方法形参、代码块内、构造器形参、构造器内部的变量
    
  •  2.2 关于权限修饰符的不同
    
  •  属性:可以在声明属性时,指明其权限,使用权限修饰符。
    
  •  	常用的权限修饰符:private、public、缺省、protected  --->封装性
    
  •  	目前,大家声明属性时,都使用缺省就可以了。
    
  •  局部变量:不可以使用权限修饰符。
    
  •  2.3 默认初始化值的情况:
    
  •  属性:类的属性,根据其类型,都默认初始化值。
    
  •  	整型(byte、short、int、long:0)
    
  •  	浮点型(float、double:0.0)
    
  •  	字符型(char:0  (或'\u0000'))
    
  •  	布尔型(boolean:false)
    
  •  	引用数据类型(类、数组、接口:null)
    
  •      局部变量:没默认初始化值。
    
  •  	意味着,我们在调用局部变量之前,一定要显式赋值。
    
  •  	特别地:形参在调用时,我们赋值即可。
    
  •  2.4 在内存中加载的位置:
    
  •  属性:加载到堆空间中   (非static)
    
  •  局部变量:加载到栈空间
    
  •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2.类的结构之二:方法

1.方法:描述类应该具的功能。

  public void eat(){}
  public void sleep(int hour){}
  public String getName(){}
  1. 方法的声明: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方法体
    }
    注意:static、final、abstract 来修饰的方法
  2. 说明:
    3.1 关于权限修饰符:默认方法的权限修饰符先都使用public
    Java规定的4种权限修饰符:private、public、缺省、protected
    3.2 返回值类型: 返回值 vs 没返回值
    3.2.1 如果方法返回值,则必须在方法声明时,指定返回值的类型。同时,方法中,需要使用return关键字来返回指定类型的变量或常量:“return 数据”。
    如果方法没返回值,则方法声明时,使用void来表示。通常,没返回值的方法中,就不需要使用return.但是,如果使用的话,只能“return;”表示结束此方法的意思。
    3.3 方法名:属于标识符,遵循标识符的规则和规范,“见名知意”
    3.4 形参列表: 方法可以声明0个,1个,或多个形参。
    3.4.1 格式:数据类型1 形参1,数据类型2 形参2,…
    3.4.2 我们定义方法时,该不该定义形参?
    ① 题目要求
    ② 凭经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5 方法体:方法功能的体现。
  3. 方法的使用中,可以调用当前类的属性或方法
  •  特殊的:方法A中又调用了方法A:递归方法。
    
  • 方法中,不可以定义方法。
    

1. 方法的重载

定义:在同一个类中,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者参数类型不同即可。
总结:“两同一不同”:同一个类、相同方法名
参数列表不同:参数个数不同,参数类型不同
举例一:Arrays类中重载的sort()

//如下的4个方法构成了重载
	public void getSum(int k,int l){
		System.out.println("1");
	}
	
	public void getSum(double d1,double d2){
		System.out.println("2");
	}
	
	public void getSum(String str ,int l){
		System.out.println("3");
	}
	
	public void getSum(int i,String str){
		System.out.println("4");
	}

2.封装性

1.为什么要引入封装性?
我们程序设计追求“高内聚,低耦合”。
低耦合 :仅对外暴露少量的方法用于使用。
高内聚 :类的内部数据操作细节自己完成,不允许外部干涉。

隐藏对象内部的复杂性,只对外公开简单的接口。便于外界调用,从而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
权限从小到大顺序为:private < 缺省 < protected < public

3.类的结构之三:构造器

1.构造器的作用:

  • 1.创建对象
  • 2.初始化对象的信息
    2.使用说明:
  • 1.如果没显式的定义类的构造器的话,则系统默认提供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 2.定义构造器的格式:权限修饰符 类名(形参列表){}
  • 3.一个类中定义的多个构造器,彼此构成重载
  • 4.一旦我们显式的定义了类的构造器之后,系统就不再提供默认的空参构造器
  • 5.一个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器。(空参)

3.构造器也可以重载

//构造器
	public Person(){
		System.out.println("你好世界.....");
	}
	
	public Person(String n){
		name = n;
		
	}
	
	public Person(String n,int a){
		name = n;
		age = a;
	}

4.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

  • ① 默认初始化
  • ② 显式初始化
  • ③ 构造器中初始化

  • ④ 通过"对象.方法" 或 "对象.属性"的方式,赋值
  • 以上操作的先后顺序:① - ② - ③ - ④
    5.关键字:this
    1.可以调用的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
    2.this调用属性、方法:
    this理解为:当前对象 或 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
    2.1 在类的方法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方式,调用当前对象属性或方法。但是,
  •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方法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
  • 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是属性,而非形参。
  class Person{
      String name;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this.name=name;
       }
  }
  • 2.2 在类的构造器中,我们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方式,调用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属性或方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择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构造器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我们必须显式的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是属性,而非形参。

3.this调用构造器:
① 我们在类的构造器中,可以显式的使用"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本类中指定的其他构造器
② 构造器中不能通过"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自己
③ 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则最多有 n - 1构造器中使用了"this(形参列表)”
④ 规定:"this(形参列表)“必须声明在当前构造器的首行
⑤ 构造器内部,最多只能声明一个"this(形参列表)”,用来调用其他的构造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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