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OCP)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3.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4.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其核心思想是:要面向接口编程,不要面向实现编程。
依赖倒转原则要求我们在程序代码中传递参数时或在关联关系中,尽量引用层次高的抽象层类,即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变量类型声明、参数类型声明、方法返回类型声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而不要用具体类来做这些事情。
5.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根据接口隔离原则,当一个接口太大时,我们需要将它分割成一些更细小的接口,使用该接口的客户端仅需知道与之相关的方法即可
6.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LoD)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7.组合聚合原则
优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关系复用,少用继承关系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