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式:在关系数据库中,为了设计结构合理,冗余小的数据库表所遵循一定的设计规则。
第一范式:数据库表中的各个字段都应是不可再分的原子值,例如地址字段又可以分为省会、城市等详细地址,直接将地址放在数据库表中,在一些对地址信息要求精确的情况下 就不符合第一范式。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主键外的字段都应该与主键有着直接与间接的关系,而不应该存在与主键毫无关联的字段(所谓直接与间接,例如主键是公司的员工,与其有直接关系的是其姓名、电话、部门号,与其有间接关系的是部门名,与其毫无关联的就是公司建立时间)
第三范式:是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主键外的字段只能与主键有直接关系(员工-姓名、电话、部门号,此时加上部门名就不再符合第二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