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1.数据
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是描述客观事物属性的数、字符及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程序识别和处理的符号的集合。数据是计算机程序加工的原料。
2.数据元素
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一个数据元素可由若干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构成数据元素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例如,学生记录就是一- 个数据元素,它由学号、姓名、性别等数据项组成。
3.数据对象
数据对象是具有相间性质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4.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是一个值的集合和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
1)原子类型。其值不可再分的数据类型。
2)结构类型。其值可以再分解为若干成分(分量)的数据类型。
3)抽象数据类型。抽象数据组织及与之相关的操作。
5.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是相互之间存在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数据结构的三要素
1.数据的逻辑结构
逻辑结构分为线性结构和非线性结构。
非线性结构分为集合、树形结构、图状结构(网状结构)。
线性结构: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只存在一对一的关系。
集合: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除“同属一个集合”外,别无其他关系。
树形结构: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对多的关系。
图状结构或网状结构: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多对多的关系。
2.数据的存储结构(物理结构)
顺序存储、链式存储、索引存储、散列存储。
3.数据的运算
施加在数据上的运算包括运算的定文和实现。运算的定义是针对逻辑结构的,指出运算的功能:运算的实现是针对存储结构的,指出运算的具体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