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
给变量或者函数起的名字就是标识符
标识符可以是字母(A~Z,a~z)、数字(0~9)、下划线_组成的字符串,
并且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
(1)标识符的长度最好不要超过8位
(2)标识符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
(3)标识符最好选择有意义的英文单词组成做到"见名知意",不要使用中文。
(4)标识符不能是C语言的关键字。
变量及其赋值
- 变量占据内存中一定的存储单元
- 使用变量之前必须先定义变量
变量定义的一般形式为:数据类型 变量名;
多个类型相同的变量:数据类型 变量名, 变量名, 变量名...;
注意:在定义中不允许连续赋值,如int a=b=c=5;是不合法的。
变量的赋值分为两种方式:
1.先声明再赋值
2.声明的同时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