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对法律服务的推动,能否达到颠覆性程度?听听巨头们怎么说?

AI 对法律服务的推动,能否达到颠覆性程度?听听巨头们怎么说?

“也许你接触AI只有短短的三五年,但其实关于AI与法律结合的研究早在35年前就开始了。”
——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协会前任主席Henry Prakken


日前,国际人工智能与法领域“两巨头”—— 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协会( IAAIL)现任主席 Bart Verheij,以及前任主席 Henry Prakken 首次到访上海,参观调研国内法律科技领军企业——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借此契机,百事通发起,律新社、机器之心联合主办了一场名为“ AI 与法律服务创新——困境与破局”研讨会,国内外法律领域各界代表进行了一场火花四溅的对谈。

除了两位国际“巨头”,在知识工程、大数据语义分析、知识图谱等领域有近20年研究和产业经验的东南大学漆桂林教授,最早开始研究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的学者之一——上海交大郑戈教授,以及南京大学软件学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四川大学法律大数据实验室、华宇元典、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牛法网、北明软件政法创新中心、律派巨匠等机构代表,和百事通创始人及技术团队齐聚一堂,深入交流人工智能时代法律服务行业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人工智能的推理模式一般分为知识推理和数据推理。知识推理,如专家系统,依赖其内置的知识体系;而数据推理,如深度学习,需要大量的样本和训练。二者各有所长,但是在适用性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和局限。
研讨会上,Prakken 教授和 Verheij 教授基于他们多年人工智能和法律推理领域的研究经验,与参会者们分享了自己的成果和见解。

Henry Prakken

荷兰乌得勒支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和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双聘教授,ASPIC+语言的创立者,《人工智能杂志》(Artificial Intelligence)等杂志编委。法律人工智能界论著引用率最多的学者,代表作《建模法律人工智能的逻辑工具》。

主题演讲:法律论证建模,以刑事案件理性证明的三种方法
Prakken 教授认为:“目前,以知识体系为基础的推理建模,虽然在理论上取得了进展,但是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以数据为中心的应用,现在还不能很好的辅助法官进行法律论证和决策。未来,是基于综合规则,即是以知识为中心的应用结合以数据为中心的应用,加上对自然语言的解构,最终帮助法律论证。”

Bart Verheij

世界百强的荷兰格罗宁根大学人工智能与论辩方向的首席教授。他参加了由斯坦福大学AI实验室的 CodeX 项目,还曾担任剑桥牛顿数学科学研究所的访问学者。从1996年至今,他的学术涉及到人工智能与法律推理、伦理系统设计、贝叶斯概率建模以及多智能体系统设计等跨领域研究,累计发表论文和专著100余篇(本)。其中,他的著作《虚拟论证:论法律人及其他论证者的论证助手设计》一书被翻译成中文。Verheij 还在BNVKI、COMMA、IAAIL和 JURIX 等多项国际学术会议和活动中担任要职。

主题演讲:法律人工智能与论证
“法律将引领我们走到下一步,发展创新、辩证的科技。” Bart Verheij 说道,无论在法律领域还是政治领域,乃至家庭生活中,论证体系是不变的,都要建构一些假设再论证这些假设。而正是论证科技使 AI 的以知识为基础的体系和以数据为基础的体系两个方面得以融合,希望这种融合能够在2025年实现。“我相信,法律的可能性会为 AI 所延伸,让司法更近,让司法更有效;AI 也可以为法律所延伸,让 AI 合法,让 AI 得以被解释。”

以知识为中心和以数据为中心的结合具有不可兼容性,该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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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将从哪些方面辅助于法律服务?
留一个念想,各位大咖对谈干货,随后陆续分享

当然,今天我们会先送上彩蛋
科技浪潮下,法律早已无法置身事外。既然如此,不如以开放的心态去拥抱人工智能。研讨会最后,百事通联合创始人夏振海分享了人工智能助力法律服务的主题演讲,人与科技互相赋能,法律未来拥有无限可能。
正如著名深度学习专家吴恩达所坚信的,眼下正在进行的是一次“电力革命”,人工智能将成为“新的电力”。
在这次史无前例的科技变革面前,法律行业的改变势在必行,但究竟会不会遭遇颠覆式的变革?
之于法律服务行业,人工智能技术目前有哪些“硬伤”?
未来五年,人工智能最令人兴奋的突破会在哪些方面?又将如何推动法律服务领域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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