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一个类,则这个类为抽象类;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一个方法,这个方法为抽象方法。
规则: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抽象类必须被继承,抽象方法必须被重写。抽象类可以继承抽象类。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抽象方法只需声明,不需实现。
(ps:先整理基础概念,以后遇到相关有意思的例子会补充上来。)
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一个类,则这个类为抽象类;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一个方法,这个方法为抽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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