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开发代码规范之异常日志(二)——日志规约

文章通过学习《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整理

1。应用中不可直接使用日志系统(Log4j、Logback)中的API,而应依赖使用日志框架SLF4J中的API,使用门面模式的日志框架,有利于维护和各个类的日志处理方式统一。

import org.slf4j.Logger;
import org.slf4j.LoggerFactory;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ger = LoggerFactory.getLogger(Abc.class);

2。日志文件推荐至少保存15天,因为有些异常具备以“周”为频次发生的特点。

3。应用中的扩展日志(如打点、临时监控、访问日志等)命名方式:
appName_logType_logName.log
logType : 日志类型,推荐分类有stats/desc/monitor/visit
logName: 日志描述。
推荐对日志进行分类,如将错误日志和业务日志分开存放,便于开发人员查看,也便于通过日志对系统进行及时监控。

4。对trace/debug/info 级别的日志输出,必须使用条件输出形式或者使用占位符的方式。
正例:(条件)

if (logger.isDebugEnabled()) {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id + " and symbol:" + symbol);
}

正例:(占位符)

logger.debug("Processing trade with id: {} and symbol : {}", id, symbol);

5。避免重复打印日志,浪费磁盘空间,务必在log4j.xml中设置additivity=false
<logger name="com.taobao.dubbo.config" additivity="false">

6。异常信息应该包括两类信息:案发现场信息和异常堆栈信息。如果不处理,那么通过关键字throws往上抛出。

7。谨慎记录日志。生产环境禁止输出debug日志;有选择地输出info日志;如果使用warn来记录刚上线时的业务行为信息,一定要注意日志输出量的问题,避免把磁盘服务器撑爆,并记得及时删除这些观察日志。
记录日志时思考:这些日志真的有人看吗?看到这条日志你能做什么?能不能给问题排查带来好处?

8。可以使用warn日志级别来记录用户输入参数错误的情况,避免用户投诉时,无所适从。注意日志输出的级别,error级别只记录系统逻辑出错、异常等重要的错误信息。如非必要,不要在此场景打出error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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