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三个人去住旅馆,住三间房,每一间房$10元,于是他们一共付给老板$30,
第二天,老板觉得三间房只需要$25元就够了于是叫小弟退回$5给三位客人,
谁知小弟贪心,只退回每人$1,自己偷偷拿了$2,这样一来便等于那三位客人每人各花了九元,
于是三个人一共花了$27,再加上小弟独吞了不$2,总共是$29。可是当初他们三个人一共付出$30那么
还有$1呢?
其实抓住一条主线,
客人的支出 = 老板的收入 + 小弟的收入
客人开始支出30元,后来老板退回5元,那么支出等于25元
那么再看,小弟收入2元,老板收入25元,客人实质上收回3元(收入)。
接着看27元是什么?其实质上是客人的支出27元
题目讲到 客人的支出 + 小弟的收入 = 29元,本身这个等式就是不合理的,也没有意义的。
所以真正的等式应该如下,
客人的支出 27 = 老板的收入 + 小弟的收入 = 25 + 2
后来客人收入3元,所以27 + 3 = 30.
所以没有钱突然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