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员工商议社保折现?小心被处罚!!

近日,有网友称公司人事部门与其商量社保相关问题,并称其社保已缴满15年,后续不交也不影响退休;而且折算成工资,员工到手还能多一笔钱。这样可行吗?用人单位不会受到处罚吗?今天我们就来好好探讨这件事。

01 对员工的影响

❌ 社保缴满15年,后续不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虽然求职者已经缴费满15年,满足了目前申领基本养老待遇关于缴费年限的条件,但是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履行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制度,缴费水平较高、缴费时间较长的参保人员,获得的基本养老金就相对较高。建议参保人员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为获得较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做好准备。

依法依规缴纳社保才能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险制度给予的保障,当劳动者年老、生病、生育、工伤或者失业时,依法缴纳社保才能得到相应的保障。

❌ 因离职,社保断缴

如果因为上学、离职,中断一段时间社保,之后继续参保,那么前后缴费的数额和年限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中断的时间越长,那么对应的累计缴费时间就会缩短,个人账户累计也会相对较少,最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会越少。

如果断缴时间长,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那么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就要相应延后。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延长缴费时间至满足条件后,领取养老金。

所以建议大家不要中断社保,如果由于离职等因素没有公司帮缴社保,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劳动者应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02 对用人单位的影响

社保折现

不少企业尝试过或者想要尝试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这样可行吗?

人社保官方表示: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特别强调几个问题👇

社保折现给员工,为什么不可以?

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上交给个人的,所以本行为无效。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同样不得无视,但凡行政部门查实,企业与个人均会受到处罚。

强制不缴纳社保,会带来什么后果?

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的话,人社局会做出相应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样,企业如果强制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该协议无效,所以此行为依旧违法,企业依旧需要接受处罚。

03 HR须知

1、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不够保险个人部分扣缴额,需要员工个人承担个人差额部分费用

2、员工入职月自行或前单位已经缴纳社保;员工离职月员工入职下家单位时间早于社保征缴时间,且员工要求必须携带解合书按时入职同时下家单位为其缴纳当月保险(此情形必须商定一致且只能在离职日之后发起停保和次日发起解合,避免形成工伤后社保处于停保状态)。

3、如果员工月初离职或者月末入职企业未缴纳社保,一旦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单位是必须要全额补偿的,还要承担高额的滞纳金

所以在实操中,虽然有些企业会自己确定一个时间节点,比如15号或20号,这个日期前入职和之后离职的缴纳社保,但如果有员工要求入职当月或者离职当月要交的,为避免纠纷,公司一般也会为其缴纳

今天留一个小问题给大家,有哪些劳动者无需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还不用负责呢?一共有九种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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