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垄断之于苹果,是规则制定者享有的特权;而开放之于谷歌,则是进入者必备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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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市场硝烟弥漫,5月份google I/O大会,6月份Apple WWDC2010,一个推出了Android 2.2 Froyo,一个推出了iPhone 4G。微软缺席了这次战争,虽然搞了个windows phone 7,不过目前看来没太大的卖点。其他厂家的创新性和对用户的刺激感已然落下了很大的距离。

       我经常和人争论苹果和谷歌的问题,核心是垄断和开放,大部分人持的观点是开放必将成功,是大势所趋。但是我认为苹果的垄断是比微软更可怕,更可敬的垄断,他的胜算会非常高。为什么说苹果的垄断可怕和可敬?可怕之处在于苹果打造了一条产业链,一条完全以苹果为核心的产业链,硬件,软件,平台,渠道牢牢的掌握在她的手中,感觉就像奥林匹斯山的Zeus,她是孤傲的,她没有追求大众化,但是苹果产品的普及是一种水到渠成的,不似刻意为之。可敬之处是苹果对核心价值观的坚持,一种对极致完美,对用户体验的坚持。Jobs在D8上说:“倒回 5 年或者 10 年想想,你会怎么做……我们同样不会放手不管,因为我们秉持着同样的核心价值观。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没有变过。我们做出来的东西和当年并无二致──就是最好的产品。我每天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看到一封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邮件,发件人兴奋地说道 iPad 有多酷多酷。这就是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不断促使我前进的动力。”

      我想苹果是那种让对手恨的牙痒痒的选手,她通过完美的产品和恰当的市场营销策略,不经意间成为了规则制定者。iPhone和Android目前的差别可以如此形容:iPhone是一家标配本田价格的阿斯顿马丁。同时,Android却是一辆标配本田价格的本田。谷歌当然也是一个伟大的公司,一个表面谦逊,内心野心巨大的IT2.0公司,他以破坏性的方式进入市场,免费的操作系统,在《免费-未来的商业模式》一书中,作者说道:“免费是一种极佳的商业策略,但是必须一开始就免费,如若不然,则用户的体验会非常差。”  谷歌深谙此道,从来没从用户身上显性的赚一分钱。使得其他厂家完全无法与其竞争。

       这场好戏还在继续,到底是孤傲的规则制定者胜还是谦虚的市场进入者胜,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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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讲的不错,不过我一方面很认同苹果对用户体验的体贴支持,一方面开发者的角度看,对苹果对于开发者一点都不体贴,从习惯于盗版的用户角度看,苹果显然处处限制了我的使用权和知情权,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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