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语法学习笔记

抽象类:(通用性,将相同的部分抽象起来)

  1. 包含一个及以上抽象方法的类必须为抽象类
  2. 抽象类可以包含具体数据和具体方法;
  3. 抽象类可以不含抽象方法;
  4.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接口:(描述类具体什么功能)

  1. 接口没有实例;
  2. 实现接口的类必须定义接口中的所有方法;
抽象类接口区别:
  1. 每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lamada:(可传递的代码块)
  1. 将lambda表达式传递到需要一个函数式接口的方法时,要用函数式接口来接受lambda表达式,再实现接口中的抽象方法——(P241)
内部类:(在类中定义的类)
  1. 内部类可以访问外围类的私有数据;
  2. 内部类可以对同一个包中的其他类隐藏;
  3. 内部类不能有static方法;
  4. 只有内部类可以声明为static;
  5. 在内部类不需要访问外围类对象时,应该使用静态内部类;
  6. 内部类为static时,不能引用外围类对象
局部内部类:(在方法中定义的类)
  1. 不能用public或private访问说明符进行声明,它的作用域被限定在声明局部类的块中;
  2. 局部内部类对外界可以完全地隐藏,只有包含定义类的块的方法知道;
  3. 不仅可以访问包含它们的外部类,还可以访问final类型的局部变量;

static 关键字:

用于修饰成员(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被修饰的成员具备以下特点:

  1. 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
  2. 优先于对象而存在;
  3. 被所有对象所共享;
  4. 可以直接被类名调用。
使用注意:
  1. 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成员;
  2. 静态方法中不可以写this、super关键字;
  3. 主函数是静态的。

Static方法:

  1. 无法在静态方法中引用非静态成员,非静态的变量是依赖对象存在的,对象必须实例化后,它的变量才会在内存中存在

  2. 内部类也是如此,在外围类static main方法中不能直接构造内部类对象,必须先new一个外围类对象,使其在内存中存在,通过外围类引用构造内部类对象或将内部类定义为static(这样内部类将不能访问外围类的对象)


在类中,用static声明的成员变量为静态成员变量,它为该类的公用变量,在第一次使用时被初始化,对于该类的所有对象来说,static成员变量只有一份;
用static声明的方法为静态方法,在调用该方法时,不会将对象的引用传递给它,所以在static方法中不可访问非static的成员;
静态方法不再是针对于某个对象调用,所以不能访问非静态成员
可以通过对象引用或类名(不需要实例化)访问静态成员
关于Static类:
深夜,临睡前写了个小程序,除了点小问题

public class Test_driv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A a = new A();              //报错
		B b = new B();              //报错
		System.out.println(b instanceof A);
	}
	class A{
		int a;
	}
	class B extends A{
	}
}

上面两个语句报错信息如下:

No enclosing instance of type Test_drive is accessible. Must qualify
the allocation with an enclosing instance of type Test_drive (e.g.
x.new A() where x is an instance of Test_drive). 在overflow上面查找到了类似的问题:
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9560600/java-no-enclosing-instance-of-type-foo-is-accessible/9560633#9560633

下面简单说一下我的理解:

在这里,A和B都是Test_drive的内部类,类似于普通的实例变量,如果类的静态方法不可以直接调用类的实例变量。在这里,内部类不是静态的内部类,所以,直接赋值(即实例化内部类),所以程序报错。

解决的方法可以有以下两种:
(1)将内部类定义为static,即为静态类
(2)将A a = new A();B b = new B(); 改为:

    Test_drive td = new Test_drive();
    A a = td.new A();
    B b = td.new B();  

This关键字:

在类的方法定义中使用的this代表使用该方法的对象的引用,
当必须指出当前使用方法的对象是谁时要使用this,
有时使用this可以处理方法中成员变量个参数重名的情况,
this可以看作是一个变量,它的值是 流当前对象的引用

public class Leaf {
	int i = 0;
	Leaf(int I) {
		this.i = i;
	}
	Leaf increament() {
		i++;
		return this;
	}
	void print() {
		System.out.println(“i =+i);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Leaf leaf = new Leaf(100);
		Leaf.increament().increament().print();
	}
}

CoreJavaChapter6:

在实现Comparator接口时的Comparator.LengthComparator类中的Arrays.sort(friends, new LengthComparator())方法有何用?
//因为sort方法,只要元素顺序不对就会一直通过LengthComparator对象调用compare方法
(P237)构造器引用:Person::new在卷II第一章讨论stream,map,collect方法详解

final关键字的用法

在Java中,final关键字可以用来修饰类、方法和变量(包括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来了解一下final关键字的基本用法。

  1. 修饰类
    当用final修饰一个类时,表明这个类不能被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类你永远不会让他被继承,就可以用final进行修饰。
    final类中的成员变量可以根据需要设为final,但是要注意final类中的所有成员方法都会被隐式地指定为final方法。

  2. 修饰方法
    在使用final时,注意,只有在想明确禁止该方法在子类中被覆盖的情况下才将方法设置为final。
    final修饰的方法表示此方法已经是“最后的、最终的”含义,亦即此方法不能被重写(可以重载多个final修饰的方法)。
    此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因为重写的前提是子类可以从父类中继承此方法,如果父类中final修饰的方法同时访问控制权限为private,将会导致子类中不能直接继承到此方法,因此,此时可以在子类中定义相同的方法名和参数,此时不再产生重写与final的矛盾,而是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了新的方法。
    (注:类的private方法会隐式地被指定为final方法。)

  3. 修饰变量
    final修饰变量只能被赋值一次,赋值后不再改变。

类初始化顺序

Java代码中一个类初始化顺序:

static变量 -> 其他成员变量 -> 构造函数

三者的调用先后顺序:

初始化父类Static -> 子类的Static (如果是类实例化,接下来还会: 初始化父类的其他成员变量-> 父类构造方法-> 子类其他成员变量-> 子类的构造方法)。

系统默认值的给予比通过等号的赋予先执行。
一个类中的static变量或成员变量的初始化顺序,是按照声明的顺序初始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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