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ing in java》中提到程序员分两种:类创建者 和 客户端程序员
private 可以保护那些类创建者不想让 客户端程序员访问的变量,以免破坏类的正常逻辑。
我觉得这个观点很有意思,让我联想到
即使是public 方法亦有被客户端程序员间接破坏的情况。这里的间接破坏就是客户端程序员自己新起类,继承(extends)第三方类,重写其方法。比如 CustomizeHashMap extends HashMap,
重写 add 方法。 你可以会在使用 CustomizeHashMap 的addAll 方法中出现问题。这是因为 在 父类HashMap中 addAll 使用了 add 方法,但是没有任何地方告诉客户端程序员,除非你去阅读源码 或者询问 类创建者。
在此同时《设计模式》(作者四人帮)中描述组合模式(composition )时, 鼓励 客户端程序员 在实现扩展 第三方lib 类,最好使用组合模式。因为组合模式可以扩展第三方类但是达到不破坏的独特功效,实在是客户端程序员居家旅行必备良药。
private 可以保护那些类创建者不想让 客户端程序员访问的变量,以免破坏类的正常逻辑。
我觉得这个观点很有意思,让我联想到
即使是public 方法亦有被客户端程序员间接破坏的情况。这里的间接破坏就是客户端程序员自己新起类,继承(extends)第三方类,重写其方法。比如 CustomizeHashMap extends HashMap,
重写 add 方法。 你可以会在使用 CustomizeHashMap 的addAll 方法中出现问题。这是因为 在 父类HashMap中 addAll 使用了 add 方法,但是没有任何地方告诉客户端程序员,除非你去阅读源码 或者询问 类创建者。
在此同时《设计模式》(作者四人帮)中描述组合模式(composition )时, 鼓励 客户端程序员 在实现扩展 第三方lib 类,最好使用组合模式。因为组合模式可以扩展第三方类但是达到不破坏的独特功效,实在是客户端程序员居家旅行必备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