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前,有人利用微信散布“陈光标要发2000万元红包”的假消息,使许多人上当受骗。最近,我赴美国举办慈善活动,路上遇到一个卖五彩泡泡玩具机的小贩,我拿出100美元想跟他买两个,并且不要找零,但是由于现场有很多记者跟拍,那个人被媒体的“长枪短炮”吓跑了。经过小报记者的“加工”,照片变成了
这些微信、微博假新闻,不仅严重干扰了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也给我的工作带来很大影响。
这种“病毒式”传播,使假新闻屡禁不绝、屡打不止,许多人甚至以此搞不正当竞争、搞人身攻击,从而谋取私利。有些假新闻虽已澄清,但很多民众并不知情,恶劣影响已无可挽回。
我认为,打击假新闻,相关部门除了要及时做好澄清以外,还应从制度上入手,结合相关民事、刑事法律等,尽快制定微信、微博虚假新闻防治条例,真正能把假新闻关进法规的“笼子”。
其次,应明确网络发布平台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使他们对网站生成内容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出现和发布假新闻、侵犯公民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平台,要予以重罚。
再次,微信、微博等平台的使用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对自己所传播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大量传播假新闻者,应追究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此外,还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编发或者传播一条假新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还要鼓励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全社会举报微信、微博假新闻,让不法分子没有藏身之地,用“人民战争”战胜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