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量的声明语法:
var
<变量名标识符1>:<类型标识符>;
<变量名标识符1>:<类型标识符>;
……
或者
var
<变量名标识符1>,<变量名标识符2>……<变量名标识符n>:<类型标识符>;
2. 变量的初始化语法
变量名 := 变量值
变量手动赋值前,会由系统赋值
对于全局变量会根据变量类型赋值为 0 或者 nil 或者空字符(串)
对于局部变量系统会随机赋值,但这种赋值是不可靠的,所以局部变量一定要手动初始化后才能使用。
在声明全局变量时,可以直接对其赋值。语法如下
var
i:integer = 0;
注意: 采用简化形式在同一行声明多个同类型变量时,不能不能直接赋值。局部变量不可在声明时赋值。
3. 共址变量
delphi 用 absolute关键字声明 共址变量。例如
var
i:integer;
c:byte absolute i;
注意: 共址变量的长度可以不同,共址变量只是共用变量的首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