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无条件的自由--从版权纠纷看BSDL与GPL
在XP下,我的论文初稿终于写完了,我第一时间回到了Linux下,安装了一些免费的EDA工具。
以前很少考虑过版权方面的问题,基本上都是用盗版。但是在Linux的几个月里,没用过一个盗版软
件,照样过得很好。
无意中,看到了BSD的支持者和GNU支持者的一些争论,于是顺便查了下这方面的资料,也顺便发布
下自己不太成熟的见解。
1、前言。
BSDL协议和GPL协议是开源界应用最广泛的两种协议。具体的就不说了,我觉得两者的最大区别是:
如果你的程序用了BSD协议发布的代码,你的程序可以用其他协议再发布;而如果你的程序用了GPL
协议发布的代码,你的程序只能用GPL协议发布。
FREEBSD和Linux都曾经遇到过版权纠纷,但是过程和结果都不一样。
2、FREEBSD与AT&T的诉讼之争
Unix诞生于1969年,是贝尔实验室员工Ken Thompson的个人项目。由于贝尔实验室是AT&T(美国电
话电报公司)的下属机构,所以Unix的版权归AT&T所有。
AT&T垄断了美国长途电话业务,所以美国司法部在1958年与它签了一个和解协议。AT&T同意不进入
计算机业,不销售任何与计算机有关的产品,以避免司法部起诉它违反《反垄断法》。Unix是计算
机的操作系统,所以AT&T不能销售它,任何要求得到源码的机构,都能免费得到。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得到源码后,为Unix添加了许多功能。然后在1979年,推出了一个自家的Un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