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85. BASIC和LotusScript中的Variant一文中,我提到了BASIC风格的语言中的变体型Variant。由于下述种种原因,在LotusScript中经常要用到变体型。
1. 函数的返回类型不能声明为数组,有此需要时只能用变体型。
2. 自定义对象的方法不支持重载,需要传入多种类型的参数时只能用变体型。
3. 数组变量不能整体赋值,例如从Split()或doc.ItemName,只能用变体型。
4. 需要写对多种数据类型通用的逻辑。
LotusScript是采用类定义(class definition,与JavaScript等语言的鸭子类型duck typing相对)的类型体系,在不使用变体型时,执行编译时类型检查,即静态类型检查(static type-checking);而一旦使用变体型,类型检查就被延迟到运行时,即动态类型检查(dynamic type-checking)。两种类型检察孰优孰劣,见仁见智。但是变体型在使用时与普通数据类型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和特殊的问题,值得专门指出。
赋值
LotusScript里给变量赋值,依据变量的数据类型,分为几种情况。
标量:包括各种数值类型、字符串、日期等单值,用Let语句赋值,Let通常被省略。
对象:包括产品对象(在Notes里即如NotesDocument的各类对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