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性的弱点》这本书中,卡耐基讲了一个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情。
有一个晚上,我赴一次欢迎史密斯爵士的宴会,那时坐在我旁边的一位来宾,讲了一段很幽默的故事,还用了一句成语。
说故事的那位来宾,指出那句话出自圣经。其实他错了。我知道那句话的来历,我确实知道,那时我为满足自己的自重感,并且要现出我的优越、突出,而毫无顾忌的纠正了他的错误。那人坚持自己的见解……什么?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不可能的,绝对不能的……那句话出自圣经,他也认为他是对的。
这位讲故事的来宾坐在我右边,我的老朋友贾蒙坐在我左边。贾蒙花了很多年的诗句,研究莎士比亚的作品,所以那讲故事的和我,都同意把这问题交给贾蒙先生去决定。贾蒙静静听着,在桌下用脚踢了我一下,然后说:戴尔,那是你错了……这位先生才对,那句话出自圣经。
那晚回家路上,我想贾蒙说:你明明知道那句话是出自莎士比亚的作品,为什么竟说我不对呢?
贾蒙回答说:是的,一点也不错,那是莎翁的作品,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上。可是,戴尔,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我们是一个盛大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一定要找出一个证明,指责人家的错误呢?
你这样做会让人家喜欢你,对你产生好感?你为什么不给他留一点面子呢?他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也不要你的意见,你又何必去跟他争辩呢?最后我要告诉你,戴尔,永远避免正面冲突。那才是对的!
这个道理实在是太对了,在争论中,即便你让人哑口无言,别人也不会因此而崇拜你,相反他们不会对你产生好感,只会觉得你是个狂傲自大的人。
富兰克林说:如果你辩论、反驳,或许你会得到胜利,可是那胜利是短暂的、空虚的……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给你的好感。
林肯说:一个成大事的人,不能处处计较别人,消耗自己的时间去和人家争论。无谓的争论,对自己性情上不但有所损害,且会失去自己的自制力。在尽可能的情形下,不妨对人谦让一点。与其跟一只狗抢路走,不如让狗先走一步。如果给狗咬了一口,你即使把这只狗打死,也不能治好你的伤口。
在辩论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唯一方法,就是避免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