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和避免学习使用泛型过程中的陷阱
JDK 5.0 中增加的泛型类型,是 Java 语言中类型安全的一次重要改进。但是,对于初次使用泛型类型的用户来说,泛型的某些方面看起来可能不容易明白,甚至非常奇怪。在本月的“Java 理论和实践”中,Brian Goetz 分析了束缚第一次使用泛型的用户的常见陷阱。您可以通过讨论论坛与作者和其他读者分享您对本文的看法。(也可以单击本文顶端或底端的讨论来访问这个论坛。)
表面上看起来,无论语法还是应用的环境(比如容器类),泛型类型(或者泛型)都类似于 C++ 中的模板。但是这种相似性仅限于表面,Java 语言中的泛型基本上完全在编译器中实现,由编译器执行类型检查和类型推断,然后生成普通的非泛型的字节码。这种实现技术称为擦除(erasure)(编译器使用泛型类型信息保证类型安全,然后在生成字节码之前将其清除),这项技术有一些奇怪,并且有时会带来一些令人迷惑的后果。虽然范型是 Java 类走向类型安全的一大步,但是在学习使用泛型的过程中几乎肯定会遇到头痛(有时候让人无法忍受)的问题。
注意:本文假设您对 JDK 5.0 中的范型有基本的了解。
虽然将集合看作是数组的抽象会有所帮助,但是数组还有一些集合不具备的特殊性质。Java 语言中的数组是协变的(covariant),也就是说,如果 Integer
扩展了 Number
(事实也是如此),那么不仅 Integer
是 Number
,而且 Integer[]
也是 Number[]
,在要求 Number[]
的地方完全可以传递或者赋予 Integer[]
。(更正式地说,如果 Number
是 Integer
的超类型,那么 Number[]
也是 Integer[]
的超类型)。您也许认为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泛型类型 —— List<number></number>
是 List<integer></integer>
的超类型,那么可以在需要 List<number></number>
的地方传递 List<integer></integer>
。不幸的是,情况并非如此。
不允许这样做有一个很充分的理由:这样做将破坏要提供的类型安全泛型。如果能够将 List<integer></integer>
赋给 List<number></number>
。那么下面的代码就允许将非 Integer
的内容放入 List<integer></integer>
:
因为 ln
是 List<number></number>
,所以向其添加 Float
似乎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如果 ln
是 li
的别名,那么这就破坏了蕴含在 li
定义中的类型安全承诺 —— 它是一个整数列表,这就是泛型类型不能协变的原因。
数组能够协变而泛型不能协变的另一个后果是,不能实例化泛型类型的数组(new List<string></string>[3]
是不合法的),除非类型参数是一个未绑定的通配符(new List[3]
是合法的)。让我们看看如果允许声明泛型类型数组会造成什么后果:
最后一行将抛出 ClassCastException
,因为这样将把 List<integer></integer>
填入本应是 List<string></string>
的位置。因为数组协变会破坏泛型的类型安全,所以不允许实例化泛型类型的数组(除非类型参数是未绑定的通配符,比如 List
)。
因为可以擦除功能,所以 List<integer></integer>
和 List<string></string>
是同一个类,编译器在编译 List<v></v>
时只生成一个类(和 C++ 不同)。因此,在编译 List<v></v>
类时,编译器不知道 V
所表示的类型,所以它就不能像知道类所表示的具体类型那样处理 List<v></v>
类定义中的类型参数(List<v></v>
中的 V
)。
因为运行时不能区分 List<string></string>
和 List<integer></integer>
(运行时都是 List
),用泛型类型参数标识类型的变量的构造就成了问题。运行时缺乏类型信息,这给泛型容器类和希望创建保护性副本的泛型类提出了难题。
比如泛型类 Foo
:
假设 doSomething()
方法希望复制输入的 param
参数,会怎么样呢?没有多少选择。您可能希望按以下方式实现 doSomething()
:
但是您不能使用类型参数访问构造函数,因为在编译的时候还不知道要构造什么类,因此也就不知道使用什么构造函数。使用泛型不能表达“T
必须拥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copy constructor)”(甚至一个无参数的构造函数)这类约束,因此不能使用泛型类型参数所表示的类的构造函数。
clone()
怎么样呢?假设在 Foo
的定义中,T
扩展了 Cloneable
:
不幸的是,仍然不能调用 param.clone()
。为什么呢?因为 clone()
在 Object
中是保护访问的,调用 clone()
必须通过将 clone()
改写公共访问的类引用来完成。但是重新声明 clone()
为 public 并不知道 T
,因此克隆也无济于事。
因此,不能复制在编译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类的类型引用。那么使用通配符类型怎么样?假设要创建类型为 Set
的参数的保护性副本。您知道 Set
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而且别人可能曾经告诉过您,如果不知道要设置的内容的类型,最好使用 Set
代替原始类型的 Set
,因为这种方法引起的未检查类型转换警告更少。于是,可以试着这样写:
不幸的是,您不能用通配符类型的参数调用泛型构造函数,即使知道存在这样的构造函数也不行。不过您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