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Java 的类特效对照
取消了
new
关键字推荐使用包级函数代替静态方法
对象表达式对应匿名内部类
对象声明可用于单例模式,它是在被初次调用时初始化的,实际上像是一个用于公开调用的成员实例,也可以继承或实现,包裹特定的属性或方法。
伴生对象是使用
companion
对对象声明的扩展, 在类加载时初始化,用途是使对象声明可以当做静态成员那样使用(通过类名调用内部方法、属性), 但伴生对象 实际上不是静态的。类声明由类名、类头(指定其类型参数、主构造函数等)和由大括号包围的类体构成。类头和类体都是可选的; 如果一个类没有类体,可以省略花括号。
Kotlin 类秉承一条规则: 要么为继承而设计,并提供文档说明,要么就禁止继承。默认情况下,在 Kotlin 中所有的类都是 final, 禁止继承。 如果这个类是允许继承的, 用
open
修饰。在 Kotlin 中所有类都有一个共同的超类 Any,这对于没有超类型声明的类是默认超类。Any 不是 java.lang.Object, 它只包含 equals()、hashCode() 和 toString() 方法
类的可见性默认是
public
, 因此不用特意写。 先看一下 可见性修饰符 章节比较好Kotlin 中外部类不能访问内部类的
private
成员
类
类可以包含
- 构造函数和初始化块
- 函数
- 属性
- 嵌套类和内部类
- 对象声明
构造函数
类头包含主构造函数和修饰它的可见性修饰词和注解, 没有任何修饰时, constructor
关键字可省略, 没有主构造函数时, 有一个默认的空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的可见性默认与类保持一致, 但可以通过可见性修饰词更改
class Person(firstName: String) {
}
主构造函数不能包含任何的代码。初始化的代码可以放到以 init 关键字作为前缀的初始化块(initializer blocks)中。主构造的参数可以在初始化块中使用。它们也可以在类体内声明的属性初始化器中使用。
class Customer(name: String) {
init {
logger.info("Customer initialized with value ${name}")
}
}
事实上,声明属性以及从主构造函数初始化属性,Kotlin 有简洁的语法:
class Person(val firstName: String, val lastName: String, var age: Int) {
// ……
}
与普通属性一样,主构造函数中声明的属性可以是可变的(var)或只读的(val)。
如果构造函数有注解或可见性修饰符,这个 constructor 关键字是必需的,并且这些修饰符在它前面:
class Customer public @Inject constructor(name: String) { …… }
注意:在 JVM 上,如果主构造函数的所有的参数都有默认值,编译器会生成 一个额外的无参构造函数,它将使用默认值。 这使得 Kotlin 更易于使用像 Jackson 或者 JPA 这样的通过无参构造函数创建类的实例的库。
class Customer(val customerName: String = ""){...}
次构造函数
类体中可包含次构造函数,次构造函数必须委托给主构造函数,或者通过其他次构造实现这一点, 格式类似于继承, 委托的关键字是 this
class Person(val name: String) {
constructor(name: String, parent: Person) : this(name) {
parent.children.add(this)
}
}
创建类的实例
要创建一个类的实例,我们就像普通函数一样调用构造函数:
val invoice = Invoice()
val customer = Customer("Joe Smith")
继承
要声明一个显式的超类型,我们把类型放到类头的冒号之后:
如果该类有一个主构造函数,其基类必须用(基类型的)主构造函数参数就地初始化。
如果类没有主构造函数,那么每个次构造函数必须使用
super
关键字初始化其基类型,或委托给另一个构造函数做到这一点。 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次构造函数可以调用基类型的不同的构造函数
class MyView : View {
constructor(ctx: Context) : super(ctx){}
constructor(ctx: Context, attrs: AttributeSet) : super(ctx, attrs){}
}
open class Base(p: Int)
class Derived(p: Int) : Base(p){}
就算是在开放类中, 没有 open
修饰的内容也不允许继承。
Derived.v()
函数上必须加上 override 标注。如果没写,编译器将会报错。 如果函数没有标注 open 如 Base.nv()
,则子类中不允许定义相同签名的函数, 不论加不加 override
。在一个 final 类中(没有用 open 标注的类),开放成员是禁止的。
标记为 override 的成员本身是开放的,也就是说,它可以在子类中覆盖。如果你想禁止再次覆盖,使用 final 关键字:
open class AnotherDerived() : Base() {
final override fun v() {}
}
覆盖属性
属性覆盖与方法覆盖类似;在超类中声明然后在派生类中重新声明的属性必须以 override 开头,并且它们必须具有兼容的类型。每个声明的属性可以由具有初始化器的属性或者具有 getter 方法的属性覆盖。
open class Foo {
open val x: Int get { …… }
}
class Bar1 : Foo() {
override val x: Int = ……
}
你也可以用一个 var 属性覆盖一个 val 属性,但反之则不行。 这是允许的,因为一个 val 属性本质上声明了一个 getter 方法,而将其覆盖为 var 只是在子类中额外声明一个 setter 方法。
请注意,你可以在主构造函数中使用 override 关键字作为属性声明的一部分。
interface Foo {
val count: Int
}
class Bar1(override val count: Int) : Foo
class Bar2 : Foo {
override var count: Int = 0
}
抽象类
abstract
关键字跟以前一样用法, 同时被它修饰的内容默认就是开放的
覆盖规则
在 Kotlin 中,实现继承由下述规则规定:如果一个类从它的直接超类继承相同成员的多个实现, 它必须覆盖这个成员并提供其自己的实现(也许用继承来的其中之一)。 为了表示采用从哪个超类型继承的实现,我们使用由尖括号中超类型名限定的 super,如 super:
open class A {
open fun f() { print("A") }
fun a() { print("a") }
}
interface B {
fun f() { print("B") } // 接口成员默认就是“open”的
fun b() { print("b") }
}
class C() : A(), B {
// 编译器要求覆盖 f():
override fun f() {
super<A>.f() // 调用 A.f()
super<B>.f() // 调用 B.f()
}
}
同时继承 A 和 B 没问题,并且 a() 和 b() 也没问题因为 C 只继承了每个函数的一个实现。 但是 f() 由 C 继承了两个实现,所以我们必须在 C 中覆盖 f() 并且提供我们自己的实现来消除歧义。
伴生对象 参考资料
与 Java 或 C# 不同,在 Kotlin 中类没有静态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建议简单地使用包级函数。
如果你需要写一个可以无需用一个类的实例来调用、但需要访问类内部的函数(例如,工厂方法),你可以把它写成该类内对象声明中的一员。
更具体地讲,如果在你的类内声明了一个伴生对象, 你就可以使用像在 Java/C# 中调用静态方法相同的语法来调用其成员,只使用类名作为限定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