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有史以来最高明的工资计算方法.
本人月薪x元.2006年2月21日早晨8点半到公司上班, 3月8日发2月份的工资,因为不满一个月,给我的工资是这样计算的:
先按每月30.5天,算得每日工资为 x元 / 30.5天 (2月份有28天,还包括了周六周日,他们算30.5天,强)
本人月薪x元.2006年2月21日早晨8点半到公司上班, 3月8日发2月份的工资,因为不满一个月,给我的工资是这样计算的:
先按每月30.5天,算得每日工资为 x元 / 30.5天 (2月份有28天,还包括了周六周日,他们算30.5天,强)
再计算我的上班天数, 21日第一天上班,因为第一天来,所以没有签到,所以不算工资,
25日、26日,是周六日,不算,被减掉,可是上面的30.5天可是包括了周六日呢。
结果我的上班天数为22日、23日、24日、27日、28日 一共五天。
注意,最后的结果为 x元 ÷ 30.5天 × 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