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方面,加多宝和王老吉之间的斗争红极一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6日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红罐凉茶包装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红罐凉茶装潢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共同享有使用,互不侵权,互不赔偿。至此,这场中国商业史上最具代表性的长达五年之久的知识产权案件尘埃落定。
双方诉争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商标之争
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1997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续期至2010年5月2日到期。2010年到期后的商标使用因许可合同签署时存在不正当情形而被裁决无效,导致加多宝集团被禁用“王老吉”商标。商标之争以加多宝集团被禁用宣告终结。
二、红罐之争
2012年7月加多宝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广药新发布的红罐王老吉外观设计侵犯了加多宝权利。几天后,广药向广州中院起诉加多宝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侵权。最高法将此案两案合并交由广东高院审理。王老吉胜诉,加多宝被判赔1.5亿元、停止使用并销毁所有涉侵权红罐产品。2015年6月16日,最高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持有包装、装潢纠纷两案。
三、广告语之争
曾经铺天盖地的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怕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