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谈问题
我实际遇到的问题就是,我在一个service中,将此service的对象通过this传递给子线程,子线程通过传递过来的对象,调用对象里的方法,此时没有事物控制效果。
原因浅谈
首先要区分AOP代理对象 和 对象,AOP代理对象具有AOP的属性(在此处就是事物效果),对象则不具备。this 就是普通对象,所以不具备事物控制效果。
想更深的学习,自信看AOP的实现原理
解决办法
将this改成通过spring获取该bean(可通过另一个bean调用获取此bean,而不是简洁的使用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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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深入了解spring事务原理后,我知道为什么this引用没有事务控制。原因在于:spring事务控制是由动态代理方式实现的,this引用是目标类对象,只有通过代理类的方法才有事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