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末,韩国国会通过法案,规定在日均登录人数超过10万人次的网站留言栏登载文章、照片、视频等内容时,必须输入实名。对不经确认真实姓名而登录的网站,将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个人发布恶性帖子最高可判7年监禁,处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韩国采取这样的举动颇有些迫不得已,目前网络上的言论自由一直是吸引众多网民很重要的一个理由,但是过分的自由造成了太多的问题:众多的谩骂、攻击给很多人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甚至不少人感觉着人言可畏,最后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网络上的匿名究竟是不是吸引人们上网的最重要原因?我想的确是有这个因素,现实中一个人、网络上一个人的大有人在;从政府立法或者行业立法角度,实名制”最主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漫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我的良师益友张孝祥老师在CSDN的BLOG就经常受到培训同行的攻击,尽管培训行业隶属于商业行为,但是有些质疑和谩骂的人身攻击,的确十分恶劣。所幸后来CSDN的BLOG留言只限于注册用户,这个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收敛了很多商业竞争对手的行为。
目前中国腾讯已经对QQ群的创建者以及管理员开展实名制登记工作。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实名制也悄然揭开序幕。目前在中国关于实名制的讨论也沸沸扬扬,我个人认为有几个焦点争论的话题必须予以重点考虑:
一、 分级制度。中国电影现在都没实行分级制度,多大的问题!我这里说的分级是指多大注册用户的社区才来实行实名制,而没有达到这个注册用户数量的社区暂且不用管它。
二、 实名制的细致程度。也就是说实名数据库这个表列要求的详细程度,是不是连现工作单位、婚否和家庭住址等信息都要填写,细致到这种程度,大多网民会选择观望实名制。
三、 从技术手段上,究竟有多大程度上保证这些实名信息不至于被窃取。的确我可以按照你的游戏规则来,但是最后发现我的隐私居然泄漏了甚至有人在用我的实名注册账号发表观点,这种现象究竟有多大可能可以避免。
从我个人来讲,我还是赞成在可行的空间下分阶段执行分级制度的。至少这将有效地减少没有根据的辱骂和诽谤,大大缓解网络暴力。不过互联网是为草根服务的,在这个网络世界里我们和名人是平等的,上网要爽靠自己,不过想想大字报、匿名信给多少人带来过伤害呢,政府到底还是会怕来个网络文化大革命。
今天问题讨论的太过严肃,现在开心一下:最近碰到了一个朋友言必称3G,他说从中发现了极大的商业价值,因为3G就是Girl,Game,Gamble!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