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类型
函数是对象,函数名是指针。
使用函数声明语法定义:
function sum (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
使用函数表达式定义函数:
var sum = function(num1,num2){
return num1+num2;
};
使用构造函数方式:
var sum = new Function(“num1”, ”num2”, ”return num1+num2”) ;//不推荐这种用法
因为这种语法会导致两次解析代码,第一次是解析常规ECMAscript代码,第二次是解析传入构造函数中的字符串,从而影响性能。
5.1没有重载
如果创建了两个以上同名函数,则后面的会取代前面的。
5.2函数声明与函数表达式
解析器在向执行环境中解析数据时,对函数声明和函数表达式并不是一视同仁的,解析器会先读取函数声明,并使其在执行任何代码之前可用,至于函数表达式,则必须等到解析器执行到其代码所在行,才会正真并解析器执行。
5.3作为值的函数
函数名是变量,所以函数可以当做值来使用,可以当做参数,也可以当做返回值。
5.4函数内部属性
在函数内部,有两个特殊的对象:arguments和this。arguments是一个类数组对象,包含着传入函数中的所有参数,这个对象有一个名叫callee的属性,该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拥有这个arguments对象的函数。另一个函数对象属性:caller. 这个属性保存着调用当前函数的引用。
5.5函数属性和方法
每个函数都包含两个属性:length,prototype,前者表示函数希望接受的命名参数的个数,后者是用来保存函数实例方法的。
每个函数都保存着两个非继承而来的方法:apply()和call()
这两个方法的用途都是在特定的作用域中调用函数,实际上等于设置函数体内的this对象的值。apply()方法接受两个参数,一个是在其中运行函数的作用域,另一个是参数数组,其中,第二个参数可以是array()的实例,也可以是arguments对象。
在使用call()方法时,必须明确地传入每一个参数,结果与使用apply()没什么区别。这两个函数的正真强大之处是能够扩展函数赖以运行的作用域。
eg:
window.color = “red”;
var o = {color: ”blue”};
function showColor() {
alert(this.color);
}
showColor(); //red
showColor(this); //red
showColor(window);//red
showColor(o); //blue
bind()方法:这个方法会创建一个函数的实例,其this值会被会被绑定到传给bind()函数的值,支持的浏览器有:IE 9+,ff 4+,safari 5.1+,opera 12+和chr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