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
抽象方法和抽象类必须用abstract修饰符来修饰,抽象方法也必须使用abstract来修饰,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被定义成抽象类,抽象类里面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和抽象类规则如下:
1.抽象类必须用abstract来修饰,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来修饰,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体;
2.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无法用new来创建该类的实例;
3.抽象类可以包含基本上都可以包含。
4.含有抽象方法的类:直接在类中顶一个抽象的方法,或者继承了父类的抽象类,为完全实现,父类里面的方法,或者实现了一个接口,为全部实现里面的方法。
归纳抽象类:
又得必有失,得到的是一个抽象类可以包含抽象方法,失去的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体;
final和abstract是相反的;
static不能修饰abstract的方法,因为static修饰的方法,是类的本身的方法。这样会报错
模板模式:
父类在抽象类中定义一个抽象的方法,而这个抽象的方法必须推迟到子类实现,子类继承父类,并实现父类的方法,这个就叫做模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