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携带资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我办理时不需要)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4、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表;
5、婴儿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还需提交:
(1)民族成份填报申请表;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详见下表:
二、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2、如果婴儿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必须父母双方都要到现场。
3、如果办理时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不一致(如婚姻状况),需要进行变更申请:
三、 5+2 窗口
南宁市公安局自2018年11月1日起,在城区公安分局设置了9个“5+2”服务户籍窗口,实行户口业务“5+2”服务模式,即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全市各户籍窗口正常对外办公的基础上,9个 “5+2” 服务户籍窗口在周六、周日休息日也办理户口业务。
周六、周日的办公时间为:9:00—12:00。受理的户籍业务范围包括:本分局辖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投靠落户、注销户口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六大项户籍业务。
实施“5+2”服务模式的城区公安分局为:
青秀分局、兴宁分局、西乡塘分局、江南分局、邕宁分局、良庆分局、高新分局、南湖分局、青秀山分局。
注意:周末 5+2 窗口也不受理新生儿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