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与Java的语法很相似,就像Java和C的语法相似一样,但它不是Java的子集,就像Java也不是C的子集一样。在应用上,Java要远比原先设想的好得多(Java原称Oak)。
Javascript的历史还应该追溯到一个名为Cmm语言中,它的一些特性其实来着与Cmm而非标准C。此外,在Javascript之前,浏览器环境中也是有脚本语言的,是第三方的一种脚本,非常怪异。后来它也加入了Javascript的阵营,变成了Javascript的一种方言。
Javascript的创造者是Brendan Eich,最早的版本在NerScape2中实现。在编写本书时,Brendan Eich在Mozilla公司任职,他本人也是Javascript的主要革新者。而更加有名的Java语言,则是出自Sun Microsystems公司的杰作。
Javascript最初的名字是Mocha,这个名字大概使用了2个月,随后因为Netscape的LiveWire战略,而被改变为LiveScript,以至于在1995年9月左右的新闻公报中,还使用者这样的名字。直到1995年12月,Netscape与Sun才正式、公开地发布声明,称这种语言为Javascript。
------------------周爱民
Javascript的C风格的语法,包括大括号和复杂的for语句,让它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普通的过程式语言。这是一个误导,因为Javascript和函数式语言如Lisp和Scheme有更多的共同之处。它用数组代替了列表,用对象代替了属性列表。函数是第一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