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方法
考虑两个命题,A和B,它们为真或假。
A表示命题:约翰是一名工科生;
B表示命题:约翰正在学习最优化课程。
可以通过“且”、“或”、“非”等关系进行命题组合,比如:“A且B”、“A或B”、“非A”、“非B”、“非(A且B)”等。
“A且B”表示:约翰是一名工科生,并且正在学习最优化课程;
“非A”表示:约翰不是一名工科生。
组合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原始命题A和B的真假。这里引入真值表,如下所示:
A | B | A且B | A或B |
假 | 假 | 假 | 假 |
假 | 真 | 假 | 真 |
真 | 假 | 假 | 真 |
真 | 真 | 真 | 真 |
A | 非A |
假 | 真 |
真 | 假 |
引入德摩根定律:“非(A且B)”等价于“(非A)或(非B)”。
为了便于命题证明,可利用条件命题来表示一个组合命题。例如:
“A蕴含B”记为“A⇒B”。
条件命题“A⇒B”就是组合命题“(非A)或B”,经常读作“A仅当B”、“如果A, 则B”、“A是B的充分条件”或“B是A的必要条件”。
可以将两个条件命题组合成等价命题的形式“A⇔B”,即“A⇒B且B⇒A”。命题“A⇔B”读作“A成立,当且仅当B成立”,或“A等价于B”,或“A对于B是充分必要的”。
条件命题和等价命题的真值表,如下所示:
A | B | A⇒B | A⇐B | A⇔B |
假 | 假 | 真 | 真 | 真 |
假 | 真 | 真 | 假 | 假 |
真 | 假 | 假 | 真 | 假 |
真 | 真 | 真 | 真 | 真 |
利用真值表可以很容易地验证,命题“A⇒B”等价于命题“非B⇒非A”,后者称为前者的逆反命题。德摩根定律的逆反命题为命题“非(A或B)”等价于“非A且非B”。
我们所处理的大部分命题都具有“A⇒B”的形式。有3种证明命题“A⇒B”的方法,如下所示:
- 直接法;
- 对位证明法;
- 反证法或归纳法。
在直接法中,我们从A开始,一步步进行推演,得到相应的中间结果,最后以B结束。
对位证明法是另外一种非常有用的证明方法,该方法基于“A⇒B”与“(非B)⇒(非A)”的等价性进行证明。从非B开始,推断出多个中间结果,最后以非A作为结论。
反证法基于“A⇒B”与“非(A且(非B))”的等价性进行证明。从“A且(非B)”开始,推导出与假设前提相矛盾的结果。
有时候也采用归纳法来进行命题证明。在该方法中,假定序列中各项的属性满足如下给定条件:
- 第1项具有该属性;
- 如果第n项具有该属性,那么第n+1项也具有该属性。
如果这两个条件都成立,归纳法可证明序列中的任意项均具有该属性。
直观上,该推理方法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如果第1项具有某个给定属性,那么第2个条件意味着第2项也具有该属性。之后,第2个条件又意味着第3项也具有该属性,以此类推。归纳法是直观推理的一种形式化描述。
记法
如果X是一个集合,那么x∈X意味着x是X的一个元素。
如果x不是集合X的一个元素,记为x∉X。
集合采用大括号“{}”进行表示。比如:{x1,x2,x3,…}表示包含x1,x2,x3等元素的集合、{x:x∈R, x>5}表示“所有x的集合:使得x是实数,且x大于5”,冒号的含义是“使得”,这一集合的另外一种表示方式{x∈R:x>5}。
如果X和Y为集合,那么X⊂Y表示X的元素也是Y的元素。此时,称X是Y的子集;
X\Y(X减Y)表示一个集合,由在X中但不在Y中的所有元素构成,X\Y是X的子集。
记号f:X→Y表示“f是一个从集合X到集合Y的函数”。
符号“:=”表示一个算数赋值操作,x:=y表示“将y赋予x”。
符号“≜”表示“定义为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