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是怎样的?新洲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申报要准备哪些材料?补贴标准又是怎样的?本期内容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2021年度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税务关系由武汉市其他城区转入新洲区,且在原注册城区未申报相应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高企未通过认定的企业;
2、2021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
3、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街镇;
4、2021年辅导区内企业成功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补贴标准和资金拨付
(一)补贴标准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5万元;对新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补贴1万元;
2、对2021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补贴5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企业被认定为高新企业该补贴以高新补贴为准,不同时享受“小巨人”补贴);
3、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街镇给予一次性每户1万元的奖励;
4、对中介机构每年辅导区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5户(含)、6--9户(含)、10户(含)以上的,分别按5000元、8000元、10000元每户的标准进行奖励,每家中介机构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资金拨付
1、对于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拨付区级奖补资金,其中:2022年拨付10万元,2023年、2024年分别各拨付5万元;
2.对于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新申报未通过认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街镇、辅导区内企业成功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拨付区级奖补资金。
三、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提交材料
1、《2021年新洲区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票(需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二)高新申报未通过企业提交材料
1、省厅网上申报截图;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发票(需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三)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交材料
1、《2021年新洲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区级补贴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发票(需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四)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街镇提交材料
发票(背面注明开户银行、行号、账号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高企培育服务机构提交材料
1、《新洲区科技服务机构辅导高企认定补贴申请表》(附件3);
2、与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票(需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
四、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专项资金申报注意事项
1、专项资金由新洲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统一受理并拨款。请各单位按照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开具普通发票,抬头写:“武汉市新洲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117MB1281166W)”,内容填写相应的奖补资金事项,如:“新洲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选填新认定、重新认定、未通过认定)奖励资金”、“新洲区2021年度科技小巨人奖励资金”等,发票上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2、请于2022年7月5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整理好,报送至新洲区科经局;
3、兑现政策时已迁出我区或自愿放弃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未列入市级高企资金兑现名单的企业,暂不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