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面向对象的方式写代码的一个问题

假设我们创建了一个对象animal

var Animal = function(type){
return {
see:function(){
switch (type){
case 'dog' :
var i =2;
alert("dog to see"+i);
break;
case 'cat' :
var i =2;
alert("cat to see"+i);
break;
}
}
}
}


var mydog = new Animal("dog");



当需要增加新的动物类型的时候,又需要重新修改Animal对象,在see方法中增加新的类型.
使用这种方式编写代码是用的面向对象的方式吗?随着动物类型的增多,这个对象的see方法中的代码会越来越长.看到这么长的代码的时候,是不是很悲剧...


那么,应该怎么写,才是创建一个Animal的类,每个实例继承这个类的方法,然后这个方法的具体实现是在实例中去完成的

但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是不是直接建立具体的实例,然后在每个实例中都使用相同的方法名see,在js中,Animal这个父类是不是多余的?


我想这个问题的重点应该是:我们想要的代码是一个思路清晰完整的代码段,还是一个代码重复性少但是掺杂着各种类型判断的代码段.

事实上,我们应该是创建不同的动物实例,它们有相同的方法,而不是在动物这个父类中无限的增加动物的类型的处理语句

我想,一段代码更多的应该是一步一步的表达程序的逻辑,而不是简单的达到统一.以减少代码的修改量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