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 开发时,要谨慎使用成员变量;
ARC开启情况下,实践中,发现在大括弧里定义的实例变量会增加它所引用的对象的引用计数;
MRC下,除外;
比如下面例子,在ARC开启情况下:
@interface VsTObject : NSObject
{
id _sender; // 此处的 _sender 相当于 @property (nonatomic, strong) id sender; 即强引用,增加它引用对象的引用计数;
}
- (void)setupSender:(id)sender;
@end
@implementation
- (void)setupSender:(id)sender
{
_sender = sender;
}
@end
忽略了此处的强引用,往往会导致“死锁引用”;
比如,VsTClient* client 对象聚合了 VsTObject* obj 对象,client 调用了obj 的setupSender方法: [obj setupSender:self];
这就导致了“死锁引用”,client 强引用obj, obj又强引用client,最终导致,谁也释放不了;
所以,在实践中,我基本上不用这种用大括弧定义的成员变量;
而是直接使用property代替之,方便、清楚、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