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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魏永征《向媒介侵权讨说法:媒介侵权法律问题》
男,香港树仁大学教授,上海复旦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特聘博士生导师,汕头大学硕士生导师。主要著作:《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新闻传播法教程》 导言:1.媒介侵权,是大众传播媒介侵权行为的简称,这里的侵权行为,特指侵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权等人格权的行为。2.对于大众传播媒介发生的侵害人格权的行为,以往我国统称“新闻侵权”,主要指新闻媒介传播的内容
2017-12-10 16:03:49 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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