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量和变量
C中按照数据的值是否可改变将数据分为常量(constant)和变量(variable)两大类。
常量
在程序使用之前预先设定并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没有变化的量。
常量的三种表示方式
1. 直接常量
对于直接常量,编译器通过其书写来辨认其类型。
- 数值常量
整形常量:int常量(10),long常量(10l/10L),long long常量(10ll/10LL),无符号(10u/10U,10lu/10LU,10llu/10LLU)
浮点常量:默认double常量(1.23,1.,.23,2E5,3.E16,.45E-6),float常量(1.23f/1.23F),long double 常量(1.23l/1.23L)
- 字符常量
‘A’
2. #define
常量(符号常量)
#define PI 3.14159 //PI可以认为是浮点常量
3. const
常量
const float PI = 3.14159; //PI可以认为是float类型常量
严格意义上来讲第三种常量表示方法中PI的定义是变量的定义形式,但是由于加了类型限定词const,使得PI成为不能改变的量,因此可以认为是常量。
变量
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可能变化或被赋值的量,需要在定义语句中指定其类型,一个变量应该有一个变量名和一个变量值。
变量定义
变量定义必须放在变量使用之前,变量定义的一般形式
类型说明符 变量名,变量名,...;
变量赋值
变量可以在定义之后进行赋值,也可以在定义的同时赋初值(称为初始化),初始化的一般形式:
类型说明符 变量名1 = 值1,变量名2 = 值2,...;
变量的范围更广一些,甚至包括一部分常量(直接常量除外),因此我们可以把数据广义的称为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