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
wangtao7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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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原则LSP
一、LSP简介(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定义:如果对于类型S的每一个对象o1,都有一个类型T的对象o2,使对于任意用类型T定义的程序P,将o2替换为o1,P的行为保持不变,则称S为T的一个子类型。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它的基类型。LSP又称里氏替换原则。对于这个原则,通俗一些的理解就是,父类的方法都要在子类中实现或者重写。(注意是"都")原创 2008-07-08 15:37:00 · 362 阅读 · 0 评论 -
开放封闭原则OCP
钻研OO设计模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天生愚笨,总是不得真谛,于是想是不是该跳出来仔细的想一想了呢?为什么需要设计模式?GoF的23设计模式的设计原则是什么呢?在查阅了一些资料后,仿佛有了一些感觉,其实设计模式的原则就是OOD的原则,或者说设计模式是为了达到OOD的远景而提出的,所以正真的想掌握OO的精髓,那么学习设计模式是最好的途径,而想真正掌握设计模式的精髓,那麽就必须好好的理解一下OOD的设原创 2008-07-08 17:06:00 · 316 阅读 · 0 评论 -
依赖倒置原则DIP
一、DIP简介(DIP--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2、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高层模块包含了一个应该程序中的重要的策略选择和业务模型,正是这些高层模块才使得其所有的应用程序区别于其他,如果高层依赖于低层,那么对低层模块的改动就会直接影响到高层模块,从而迫使它们依次原创 2008-07-10 12:04:00 · 346 阅读 · 0 评论 -
接口分离原则ISP
采用多个与特定客户类有关的接口比采用一个通用的涵盖多个业务方法的接口要好。 ISP原则是另外一个支持诸如COM等组件化的使能技术。缺少ISP,组件、类的可用性和移植性将大打折扣。 这个原则的本质相当简单。如果你拥有一个针对多个客户的类,为每一个客户创建特定业务接口,然后使该客户类继承多个特定业务接口将比直接加载客户所需所有方法有效。 图4展示了一个拥有多个客户的类。它通过一个巨大原创 2008-07-10 17:22:00 · 363 阅读 · 0 评论 -
设计原则总结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如果你能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指责.应该把多于的指责分离出去,分别再创建一些类来完成每一个指责. 二、开闭原则(OCP) 钻研OO设计模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天生愚笨,总是不得真谛,于是想是不是该跳出来仔细的想一想了呢?为什么需要设计模式?GoF的23设计模式的设计原则是什么呢?在查阅了一些资转载 2008-07-10 17:36:00 · 310 阅读 · 0 评论 -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关于的抽象类和接口的一些想法 1.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所谓抽象类是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所谓接口,相当于电源插座,可插入构件相当于电器。可插入构件的关键在于存在一个公用的接口,以及每个构件都实现了这个接口。接口是实现构件的可插入性的关键。1.1. 从语法层区别抽象类和接口从语法层来原创 2008-07-08 10:11:00 · 497 阅读 · 0 评论 -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强调的是职责的分离,在某种程度上对职责的理解,构成了不同类之间耦合关系的设计关键,因此单一职责原则或多或少成为设计过程中一个必须考虑的基础性原则。其核心的思想是:一个类,最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一个违背SRP原则的设计实例:对数据库的操作和用户权限判别封装在一个类中实现,如:public voi原创 2009-09-11 10:46:00 · 260 阅读 ·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