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数指针
1、函数指针是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 因而“函数指针”本身首先应是指针变量,只不过该指针变量指向函数。这正如用指针变量可指向整型变量、字符型、数组一样,这里是指向函数。如前所述,C在编译时,每一个函数都有一个入口地址,该入口地址就是函数指针所指向的地址。有了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后,可用该指针变量调用函数,就如同用指针变量可引用其他类型变量一样,在这些概念上是一致的。函数指针有两个用途:调用函数和做函数的参数。
2、函数指针的声明方法为:
函数类型 (标志符 指针变量名) (形参列表);
二、指针函数
指针函数是指返回值是指针的函数,即本质是一个函数。我们知道函数都有返回类型(如果不返回值,则为无值型),只不过指针函数返回类型是某一类型的指针。
其定义格式如下所示:
返回类型标识符*返回名称(形式参数表)
{ 函数体}
返回类型可以是任何基本类型和复合类型。返回指针的函数的用途十分广泛。事实上,每一个函数,即使它不带有返回某种类型的指针,它本身都有一个入口地址,该地址相当于一个指针。比如函数返回一个整型值,实际上也相当于返回一个指针变量的值,不过这时的变量是函数本身而已,而整个函数相当于一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