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电子工程 http://forum.eet-cn.com/FORUM_POST_10010_1200244824_0.HTM
作者:电子九把刀
得知广电近期将请小米过去喝个茶,我的感想是:该来的肯定要来,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为什么小米刚进入ott就遇到巨大阻碍?这要从盈利点来想。
ott的盈利模式为 硬件销售和增值业务。硬件销售主要划分为2类客户:运营商和个人用户,而增值业务则靠内容销售、广告等实现。增值业务建立在硬件销售的基础上,所以硬件的市场占有率是第一位指标。
大家都知道,电视盒这类产品,运营商渠道的推广力度和普及力度远强过个人用户端,而想进入运营商的采购列表的必要条件就是:牌照和政府关系。
小米盒子的情况是,在产品和品牌知名度上有优势,劣势是运营商关系和政府资源。
为了解决牌照问题,小米借了华数的牌照。
雷军的算盘打得很好:靠小米品牌吸引粉丝,靠小米粉丝实现盒子覆盖,当其占有率达到一定水平后就成为谈资,便可以与运营商“谈婚论嫁”。
但殊不知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有很大的不同:电信系统由于多年的市场化运营,其商业化已经比较完善,对效益的追求让其体制更加务实。所以当雷军能以小米模式杀入手机行业并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后,受到了运营商的追捧。
而广电系统则正相反,中国的广电系统是国家垄断管理,长年的独大养成了其呼风唤雨的领导作风,而百亿市场又造就了上上下下几十万家关联企业,大 家都在老大制定的规矩下分一份羹,相安无事过了几十年。而一个新兴品牌贸然杀入,试图改变规矩,这太岁头上动土的行为,必然引发整个行业的震荡。
何为改变规矩?
仔细解读181号文,便可以理解政策的核心目的:ott可以成为产业,要大力支持;电视是媒体,要严格管理。
则其管理的核心,就是责任制,即国家管理牌照方,牌照方管理下游,出了事国家问责牌照方,牌照方自己想解决方案。国家和牌照方都是国家机关,政策的事自然很懂。但作为互联网企业的小米,则在理解政策上就出现了相当的偏差。
181号文明确规定ott上的内容由牌照方监管,而小米盒子的内容源则为华数、pps、腾讯、搜狐等一众在线视频网站。华数能监管其他几家视频网站的内容么?显然不能。华数既然无权监管这些内容源,又如何来监管自己授权的小米盒子上出现的内容?这就是小米解读的失误。
小米认为有牌照了就可以卖盒子,而实际情况却是,内容受牌照方监管的盒子才可以卖。这一步的偏差,导致了方向的错误。
小米尴尬的处境在于,他的品牌影响力很大,成为所有靠个人用户吃饭的中低端ott的敌人。而靠渠道端吃饭的企业都有自己的ott产品,以一副“你叫的再响也别想动我的筷子”的表情观望着事态的发展。左看右看,却没有队友。
想到一个说法,乐视、小米都是政策敢死队,替行业试探政策底线。我觉得挺逗,还真得感谢他们。
当然,也许是我错了,广电找小米真的只是喝茶。
最后,听说某一互联网在线视频巨头也在研发ott产品,2013年将是ott混战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