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stract(抽象)
抽象含义:具有某种对象的特征,但不完整。(似是而非)
1.1 抽象类
语法: 在class关键字前面,加上abstract,代表这个类是一个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Test{
.......
}
作用:
可被子类继承,提供共性属性和方法
可声明为引用,强制使用多态
重点: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如果要实例化,就只能实例化他这个类的子类
1.2 抽象方法
语法:使用abstract修饰方法,代表这个方法是一个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classTest{
public abstract void eat();
}
定义:被abstract修饰,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实现({}部分)
总结:
abstrac t修饰类:不能new对象,但可以声明引用。
abstract修饰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实现。(需包含在抽象类中 )
抽象类中不一定有抽象方法,但有抽象方法的类- 定是抽象类。
子类继承抽象类后,必须覆盖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子类还是抽象类。
2.static (静态)
概念:
静态(static)可以修饰属性和方法。
称为静态属性(类属性)、静态方法(类方法)。
静态成员是全类所有对象共享的成员。
在全类中只有一份,不因创建多个对象而产生多份。
不必创建对象,可直接通过类名访问。
2.1 静态属性
静态属性是整个类共同持有的共享空间(一份),任何对象修改,都会影响其他对象
public classTest{public static voidmain(String[] args){
Person person1= newPerson();
person1.name= "trm";
Person person2= newPerson();
person2.name= "jack";
System.out.println(person1.name);
System.out.println(person2.name);
}
}classPerson{
staitc String name;
}//运行结果为 jack jack
2.2 静态方法
定义:static修饰的方法称为静态方法(类方法)
已知学过的静态方法有:
Arrays.copyOf()//复制数组
Arrays.shor()//JDK提供的排序
静态方法可通过 类名.方法名 调用方法
2.3 静态的特点
静态方法允许直接访问静态成员。
静态方法不能直接访问非静态成员。
静态方法中不允许使用thi s或是super关键字。
静态方法可以继承不能重写、没有多态
3.final (最终)
31 final修饰类
此类不能被继承。
String、Math、 System均为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3.2 final修饰方法
此方法不能被覆盖。
意为最终方法,不支持子类以覆盖的形式修改。
3.3 final修饰变量
此变量值不能被改变(常量,无初始值,只能赋值一次)
局部常量:显示初始化。
实例常量:显示初始化、动态代码块、构造方法。
静态常量:显示初始化、静态代码块。
基本数据类型常量:值不可变。
引用数据类型常量:地址不可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