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通过评价与奖励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潜心钻研、教书育人,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能力,结合学校2019年出台的《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评选办法》和学院《2018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实施方案》,现制定2019年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组
组 长:朱松柏、王杨
副组长:刘忠慧、刘翔、龚捷
成员:李建、陈汶滨、张林、梅大成、陈雁、黄诚、张剑、张小洪、周永、钟学燕、张晓均、刘丽艳、教研室教师代表、任馨、郑津、陈瑜、刘小亚
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组(简称考评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经学院教代会通过并报“校评工作组”审定后,向全院教师公布并严格执行;
2.制定并公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公示、公布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报“校评工作组”办公室;
3.受理学院教师申诉,对违反考核评价纪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进行处理;
4.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报告,向“校评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5.择优推荐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奖、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课堂教学名师参评教师。
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对象为本年度承担我校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留学生课、实验教学)的所有在职专职教师。(从2020开始,考核评价时间调整为学年,所有的评价数据也统一为学年数据)
2.考核评价是包括对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评价由学生评教、工作量、学生和专家(同行)随堂听课、教学文档规范、教学方法改革和课程思政六个部分组成。
1)学生评教40%
采用学校组织学生网上评教与学院组织学生网上评教相结合。学生评教评价得分为两类评价最终分数的平均值。
(1)学校组织的学生网上评教采用2018年秋季学期和2019年春季学期的数据。计分办法为受评教师两个学期所承担的所有课程评教得分的平均值。(若考核评价对象只承担一学期课堂教学,则用该学期评教得分的平均值)。
(2)学院组织的学生网上评教采用2019年春季和2019年秋季学期评价数据。采用考评工作组制定的《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评教参考指标》(见附件一)进行评价,计分方法为受评教师两个学期所承担的所有课程评教得分的平均值(若考核评价对象只承担一学期课堂教学,则用该学期评教得分的平均值)。
2)工作量评价10%
工作量为受评教师在本年度承担的本科课程(含实验、实践)总学时。总学时=新开课*1.1+留学生*1.1+其它课程*1.0,计分方法为所有受评对象的总学时平均值为界,达到总学时平均值得分80,高于和低于平均值的在20分内分别进行归一化计算。
其中新开课由考评工作组认定。
3)随堂听课评价25%
随堂听课评价由优秀学生团队、专家(同行)共同负责。其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优秀学生团队采用《计算机科学学院随堂听课评价表(学生)》(附件二)随堂听课评价;学院督导组负责安排专家(同行)采用《计算机科学学院随堂听课评价表(专家同行)》(附件三)随堂听课评价。学生和专家(同行)随堂听课评价需要覆盖所有参评教师。最终得分为专家(同行)和学生评教的平均值。
其中参加并获得2019年校级及其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微课、MOOC等)的教师可申请本项免评,其中一、二等奖按100分计、三等奖按95分计。
4)教学文档规范10%
教学文档是受评教师本年度主讲课程的教学文档,主要包括教学日历(含授课小结与反思)、教案(或课件)、教学记录表、作业(或实验报告)批阅等材料。
教学文档年度评价一次。首先教研室为单位,采用集体展示、打分方式;推荐前1/2到学院统一评审。教研室评价可参考考评工作组制定《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文档规范参考评价表》(见附件四)。学院评审由院聘专家参与,对教学文档评出A、B两档,教研室未推荐的1/2最高为C档(A档对应95分,B档对应90分,C档对应85分,D档对应75分,E档对应65分,未提交评价为0分)。
5)教学方法改革10%
受评教师提供教学方法改革支撑材料(可以是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过程考核、网络课程建设和使用等),由院聘专家参考《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改革参考评价表》(附件五)根据支撑材料情况进行评价。其中本年度参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质量工程一项、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教改论文一篇,本项为满分。
6)课程思政5%
由院聘专家对受评教师提供课程思政支撑材料进行评价。立足于“立德树人”,要体现计算机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融会贯通,以鼓励教师发掘和建设专业课程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等级及要求
1.学院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本年度考核情况,按照成绩进行排名公示,并报“校评工作组”;
2.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评为“优秀”的教师须达到以下条件:
1)参评当年独立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两门次或总学时不少于64学时;
2)参评当年至少发表教改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申请成功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1项,或结题通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1项。
2.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不能评为“优秀”:
1)被学生以正当理由要求更换,经核查情况属实;
2)学校组织的学生网上评教综合得分(任一学期)排名在本院后20%;
3)出现教学事故;
4)影响教学秩序,包括未按要求提前到达教室、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未按时参加监考等教学环节;
5)学院考核办法中认定不能评价为“优秀”的其它情形。
3.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教师,根据学校公布考核年度的评优名额,按最终得分排名次序2:3:5的比例分别获得课堂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优秀二等奖、优秀三等奖。
4.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年度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2)不认真履行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出现Ⅰ级教学事故或出现Ⅰ级以下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
3)考核得分低于60分。
5.考评工作组根据学院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相关规定,负责对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6.考评工作组负责全院公示、公布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四、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确认及应用
1.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师自动进入学校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本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师,有义务下一年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示范课1次。
3.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良好”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参加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奖评审,获奖者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4.对连续2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合格”,且排名在学院排名后10%的教师,学院进行调查、分析,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
5.对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主讲资格,并分别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对课堂教学水平和能力不达标的教师,由学院督促其进修、学习,帮助其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能力,再次承担主讲任务需经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评估认可。
(2)对因出现教学事故等情形而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由学院负责进行教育和引导,达到要求后方能继续担任主讲教师。
(3)重新承担教学任务后综合考核等级仍为“不合格”的教师,经学校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评估考察,确实不适合担任教学工作的,不再聘任教师岗。
6.对违反考核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经查属实,当年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同时受评教师和相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应行政处罚规定处理。
7.本文件中未提及的其他情况,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执行。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