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类专业
本认证标准适用于计算机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其它名称中包含计算机相关关键词的工程专业也可按照此标准进行认证。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如果培养内容侧重系统支撑可以按照此标准进行认证;如培养内容侧重数字内容设计,则本标准不适用。
1.课程体系
1.1 课程设置
1.1.1 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
数学包括高等工程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离散结构的基本内容。
物理包括力学、电磁学、光学与现代物理基本内容。
1.1.2 工程基础和专业基础类课程
教学内容必须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信息管理,包括核心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的基本技术和方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3 专业类课程
不同专业的课程须覆盖相应知识领域核心内容,并应培养学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复杂系统的能力,能够设计、实现或者部署基于计算原理、由软硬件与计算机网络支撑的应用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课程应包含培养学生从事计算科学研究以及计算机系统设计所需基本能
力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