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作为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今年6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条例(草案)》。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牵头组织《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
鉴于该法规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特别密切,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5月29日全文公布《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将于9月3日至5日通过名城苏州网站举行《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网上立法听证会,更加广泛听取意见,力求把这部法规制定好,使得法规更加切合我市实际,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为了更好地宣传好这一法规,今天,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协调了江苏广电总台苏州中心站的记者,专程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处现场采访。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条例制定过程和垃圾分类标准等问题进行了专访,相关新闻节目将于本周内在江苏广电总台下属的江苏卫视、省广播电台、新媒体等各个媒体平台刊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