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技能高考
财经类技能考试大纲
(湖北省技能高考财经专业委员会制定)
一、考试性质
2021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技能高考,是面向中等职业
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的
选拔性考试,财经类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应当融合中职毕业生的职业
领域行动能力,要求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二、考试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年2 月15
日财政部令第33 号公布,2007 年1 月1 日起施行;以及《财政部关于修改
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于2014 年7 月23 日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标准》(劳社厅发[2005]7 号、
劳社厅发[2006]1 号),2005 年7 月21 日、2006 年1 月17 日公布施行。
1.职业(工种)名称:会计
(1)职业定义:运用货币计量工具,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使用特
定方法,分析财务数据并生成财务报告的专业人员。
(2 )职业等级:会计职业岗位入门与初级水平。
(3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企业会计核算能力。
2.职业(工种)名称:电子商务员
(1)职业定义:电子商务员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
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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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五、四级),职业编码:4-99-00-01
(3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色觉和手指灵
活性;具有一般的空间感、形体知觉、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
3. 职业(工种)名称:营销员
(1)职业定义:从事市场调查、商品与服务推销工作的人员。
(2 )职业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五、四级),职业编码:4-01-02-01
(3 )职业能力特征:思维敏捷,口齿清楚,具有一定的理解、表达、观察、判断、
沟通、应变及人际交往能力。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职成
厅函﹝2014 ﹞48 号),2014 年12 月22 日发布。
1.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120100;
2.中等职业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120200;
3.中等职业学校金融事务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120400;
4.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121100;
5.中等职业学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标准,专业代码:121000;
(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 号),1996
年6 月17 日发布施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
〔2013 〕20 号),2013 年12 月6 日发布施行。执行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
三、考试方法
财经类技能考试设定为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专业对应的会计、电子商务员、
营销员等 3 个职业(工种),报名时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职业(工种)参加考试,
考试时须从相应专业多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完成考试。
财经类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内容。设定技能考试总分
为490 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为150 分,技能操作考试为340 分。
(一)会计技能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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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信息化、财经法规等,
由计算机辅助进行,考试时间为60 分钟;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包括凭证处理、账簿登记、
财务报告编制等,由计算机模拟仿真手工会计进行,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
(二)电子商务技能考试办法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市场营销知识、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基础会计知识等,由计
算机辅助进行,考试时间为60 分钟;技能操作考试